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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洪果:法律,另一种父亲的形象

2017-06-19 谌洪果 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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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另一种父亲的形象

——致《因父之名》

作者:谌洪果,四川西昌人,原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副教授,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

来源:《法律人的救赎》,谌洪果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杰瑞·康龙是爱尔兰首都贝尔法斯特的一名偷破铜烂铁的小毛贼,一次行窃使他被英军误认为狙击手,引发爱尔兰平民和英军对抗的一场骚乱,并由于他无意闯入爱尔兰共和军的弹药库,惹怒了共和军领导人。为了儿子的生命安全,父亲约瑟·康龙将他送到伦敦避难谋生。但他到伦敦后并没有和安妮姑妈住在一起,而是加入了追求自由、性爱与毒品的嬉皮团体。这时爱尔兰共和军发动了袭击英国目标的暴力行动,炸毁了吉尔福酒吧,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他被警方怀疑是恐怖分子成员,刑讯逼供而蒙冤入狱。朋友和父亲、姑妈等亲人也受到牵连,成为警方和检察部门推卸责任的牺牲品。父亲在狱中一直鼓励儿子不要放弃上诉的机会,在最艰难的情况下也不要绝望,并且联系上一位坚韧的女律师申诉。父亲的没等到出狱就病逝,儿子终于变得坚强起来,最后通过努力终于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那是一个战火纷飞的混乱时代。对于杰瑞·康龙和他的家人来说,灾难的降临似乎是那样的偶然,偶然地,就飘落在命运的波心;最后的翻案也似乎是偶然的,要不是坚韧的女律师无意中发现了审讯流浪汉的秘密档案,也许他就要在狱中度过余生。但电影似乎就是要告诉我们,偶然的背后蕴藏的永远是对秩序、对爱、对正义这些似乎标示必然与不朽的事物的不懈追求——谁说秩序不在,谁说爱飘忽不定,谁说正义消失?更重要的是,电影要表现个人在追求这些目标过程中所迸发出来的那种生命张力,即如何在颠沛不定的命运和灾难中还能把握自己的方向,还能放射出巨大的生命潜能,使自己成长、成熟,成为一个真正的汉子,成就生命无可置疑的尊严。




当生活突然沉入茫茫无边的黑暗,杰瑞·康龙没有理由不绝望,没有理由不埋怨和怪罪周遭的一切,特别是自己最深爱的父亲。他曾经因为没有目标而自我放逐,闯祸后正好高兴地离开贝尔法斯特,因为那意味着离开家的约束,获得自由天地。但这种无根的自由最终并没有给他带来生活的希望,相反,正是这种放逐和反叛让他蒙冤入狱。对于表面积极、更确切说是激进,其实对生活总是消极、自暴自弃的他来说,这当然意味着使他更加无法看到光明的前途。所以他对一同受牵连而入狱的父亲激烈抱怨:为什么我犯错误时你总跟着我?为什么你没有看到我做过什么让你满意的事情?我偷窃,说谎,就是要证明我的不对。这次我连累大家,我无所谓,因为我本就无可救药,你跟踪我,故意进监狱;不要说“别灰心”一类的话了,我们受冤屈,却连囚室也出不去。倒不如真正的罪犯,还多少受些尊敬。


父亲用他巨大的包容承受这一切来自最爱的人的误会,他只是用孱弱而坚定的拥抱让儿子沉静。从儿子被捕时他就鼓励说:“保持冷静,杰瑞,不要紧,不要怕。”对于父亲来说,他明白了这一切不公,但抱怨不是他的名字,他永不放弃,他用自己对生命的严肃态度默默影响孩子:到底什么才是可靠生活的真正支撑。他在最艰难的时候仍然祈祷圣母玛利亚,即使丧失信念的杰瑞嘲笑这种做法无济于事。父亲的话语、祈祷、沉稳无用吗?这些看似无力的行动,只有靠时间的检验,并在越艰难的时候才能展现其越浑厚的力量。它们最终能证明的终将是:自由是有限度的,但这种限度不仅是外在的约束,更是内在的要求,唯其如此,自由的价值才值得珍视。正如他回答儿子“可能在监狱里呆一辈子”的担忧时所说:“它们只能遮住外面的光,却不能遮住灵魂里面的光。”


这种力量终于在那一刻得到了证明。制造恐怖案的真正元凶也进了监狱。父亲约瑟和元凶乔伊进行了一场对话。当乔伊说警方其实已经知道真相,连累你们我很抱歉时,病弱的父亲回答却斩钉截铁:“不必对我们抱歉,你应该对被你炸死的人抱歉。”“他们是无辜者,是上帝的儿女。”“我们不需要你的帮助,你不理我们,我反而感激。”父亲无时无刻不在捍卫生命本身的神圣,他反对这种蔑视生命的行为。但绝望中的杰瑞似乎还无法明白这一点,他只看到乔伊的到来给自己带来了拯救的希望:面对英国犯人的歧视,乔伊以暴制暴,受到犯人尊敬;他威胁监狱长要杀害其全家,获得了狱中的自由;他组织犯人进行为约瑟父子申冤的集体抗议,这一系列举动都让杰瑞切身感到另一种实现自由与尊严的痛快方式。那是与父亲的信念完全不同的另一套自由的逻辑。“至少他敢挺身而斗,这是你一辈子也不敢的……你一辈子都是受害者,现在该反攻了。”

父亲真的懦弱吗?不是,至少他并不害怕生活的残酷,也敢于面对并严斥对生命施加暴力的人。接下来的事件终于使杰瑞从暴力的痴迷中清醒过来。监狱抗议上了电视,镇暴警察对此进行了镇压。乔伊开始报复监狱长,将狱长巴克烧成残废。亲眼目睹这一幕惨剧,杰瑞彻底愤怒了,他冷眼告诉乔伊:“我这被神弃绝的人,也是到现在才知道杀人的感受。”他终于回到了父亲这边,回到人性和人格本身特有的强大精神力量中来。他对父亲说:“我愿意帮忙进行平反。”以暴制暴的确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每个人的生命都不容漠视,人类不可能在仇视和毁灭的逻辑中发展。制度的不合理不能用另一种不合理的行动来代替。



这是爱的力量。爱在这里甚至是可以用生活的残酷来真实触摸的存在。父亲对儿子的爱永远是立即化为行动的,毫不犹豫,虽然这种爱往往藏在威严里面,沉默里面;当孩子将离家到伦敦时,约瑟一定要在寒风中陪他“走一程”;他希望孩子走正道,但并不意味着在他的心中所谓的正道只有一条。所以,当孩子入狱,他只问道:“儿子,你有没有做过?”“没有。”对父亲来说,这个回答就已足够。他虽然是牵连入狱,但毕竟心甘情愿,正是他在监狱中坚毅而宽厚的爱使儿子重新找到自我,并使他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但对于父亲来说,一如他告诉杰瑞:重要的首先是要“尊重你自己”。儿子杰瑞尽管反感父亲那些陈词滥调的人生经验,尽管他对父亲的爱每每表现为他对父亲的误解和反叛,但在关键的时刻,这种爱就会如洪水般狂泻出来,无法阻挡。儿子离家的独白表达了这种心情:“我登上舷梯想尽快摆脱他,忽然一阵难过,我毅然回头,破天荒地喊了他一声约瑟。我转过身时他已走远,我只好望着他的背影喊:‘再见,爸’。”而且真正让儿子违心认罪的并不是刑讯逼供,而是警察说要杀他父亲的威胁使他彻底崩溃。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爱与孩子原先寻找的爱并不一样,不是他所谓的“我要找的是自由、性爱还有迷幻药”;不是嬉皮团体追求的“没有财产没有法律,只有爱”的状态。父亲总是在用行动、用病弱身躯来夯实爱的内涵,让儿子知道什么样的爱值得追求、能够追求,让爱变得可靠,可以穿越黑夜。父亲没有等到出狱就死去,这对杰瑞是一个沉重打击,但也是让他真正崛起的不朽力量。那一夜监狱无人入睡,一团团燃烧的祭奠的纸穿透黑暗,从监狱的每个窗口缓缓飘洒,自由舞动,伴随绵长的圣歌。父亲爱的信念是划破长夜的光辉,是永不熄灭的生命之火。



我最初一直疑惑,到底为什么要“因父之名”?难道仅仅是为了洗清父亲的冤屈吗?“因父之名”中父亲的名义究竟是什么,是不是一种为了爱和真相而与法律对抗的名义?看到后来,我发现答案并非如此,至少不是这么简单。我发现法律本身也是父亲所要捍卫的东西,父亲的爱其实早就内在的契合了法律作为制度应该具备的爱。这样看来,因父之名是否也包含了因法律之名?但更多的困惑接之而来,法律有爱的精神和灵魂吗?法律值得爱吗?法律有正义吗?法律值得信任、特别是值得像杰瑞这样的被法律冤枉和伤害的无辜者信任吗?我着意寻找法律的面孔,终于,这张面孔慢慢清晰,原来,在电影中,法律是父亲的另一种形象。


正如一个法学家所说,法律根源于人们对于父亲的依赖心理:小时候孩子需要父亲的保护,长大后需要法律这个更强大的力量作为父亲的替代。同样,我们经常背叛法律,就像我们常常逃离父亲。父亲总是让孩子误解,就像法律经常遭受人们扭曲。父亲不可能是完美的,就如法律不可能规划好我们的幸福生活。父亲的局限因此需要其他的力量来支撑,比如离不开为家庭承受压力、默默奉献的母亲;法律的局限因此需要必要的良知、正义的信念来维持,比如一种比较理性的民情,一群如英勇的女律师那样维持这一职业尊严的守护神。因父之名,说的也许是称职父亲的标准,是真正的“父亲”之名;以法律名义,说的也许是对公正的法律的捍卫,是那配得上称为“法律”这个名词的东西。这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理想,但现实和理想形象总会有一些差距。不能仅仅因为有了“父亲”的名就认为其代表的爱、力量甚至伟大可以实现,同样,不能因为有了“法律”的名就认为其维护的公正、自由与尊严可以到手。一切还得靠我们去体验、感受去争取。


但是,在法律这种父亲的形象遭致扭曲时,杰瑞的确有理由不再相信法律制度。绝望的他对律师卡蕾莎说:“公正、怜悯、宽容,我不懂这一套词汇。”在那个通常被称为紧急状态的非常时期,为了对抗暴力,国会可以通过防恐怖主义法,授权警方可将嫌疑犯拘押七天。在民主制度中,这真正是一个特级大权,一个真正威胁民主制度生存的特级大权,警察因此有了刑讯逼供的口实。法律被卷入巨大的政治漩涡,人民的愤怒无以遏制,偏见恣意横流,司法机构随波逐流,仅仅是为了对民众有一个及时的交待。对方律师把这种偏见堂皇地带到了法庭:“我们要相信一个偷窃妓女东西的人,还是相信十位宣誓过的警察?”陪审团的有罪裁决集中表达了这种颠覆法律公正的偏见,即使庭审时证据矛盾百出;连法官宣判时也充满丧失公正的愤恨:“我有职责大声质疑,为何不控告你叛国,好处你绞刑。”好一个“枪炮作响,法律无言”。



为了不愧对父亲、法律这样的名,我们将如何争取和实现自由与正义,爱与尊严?其实,越是在这种容易颠覆法律、自由、爱与正义的时刻,我们越需要保持珍贵的理性。警察和恐怖分子的暴行都证明理性才是拯救的希望,而父亲在艰难时候的坚韧行动证明这种理性完全可以做到。真正的不幸都是我们自己加在自己身上的。罪在每个人身上,所有人都应该承受,都有责任通过公正行动改变不公正的命运。如果说,约瑟的努力捍卫了父亲的形象,那么女律师的努力就捍卫了法律应有的尊严。她坚定地告诉杰瑞,我们会在法庭上打败他们,而不是在别的地方,用别的方式。她在法庭上最终的爆发并不只是愤怒的宣泄和对法律遭受扭曲的痛心,更是为了淋漓展示法律和正义力量不可战胜,是通过正义实现正义。她要大声告诉大家,一个人即使鸡鸣狗盗,甚至吸毒,但决不因此就是心狠手辣的恐怖分子;一个人也不因为他生为爱尔兰人或他在错误的时间去了错误的地方,就应该有罪;这个冤案是整个司法制度的耻辱,它使英国的司法制度声名扫地。


爆发的不仅是律师卡蕾莎,还有更应该充分释放自己的杰瑞·康龙。法庭的无罪宣判一下达,他大踏步从被告席上跨出,挤过拥挤的人群:“我是自由人,我要从前门出去。”没有什么比这更激动人心。他要以父亲的名义、以真理的名义而斗争,要让那些制造不公的人受到公正的处罚。虽然影片最后的字幕显示,制造冤案的警察没有一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追求过、斗争过、成长和成熟起来、赢得神圣与尊严的杰瑞来说,这个结果已经没有什么好遗憾的,更谈不上再次为此绝望。因为让那些人和他受同样的苦,并不是正义的目的,生活的真谛毕竟不是以这种使心理获致平衡的表面正义结局为目标。重要的是他发现了爱,发现了生命的价值和尊严。



父亲的形象,母亲的形象、儿子的形象、女律师的形象、所有活生生的生命的形象,构筑起这个世界熠熠生辉的形象。他们相互支持,为了法律的形象而斗争。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母亲和女律师对于这种完整形象的不可或缺。导演对母亲的刻画虽然稍显苍白,但她仅有的几次声音已足以表明她也是儿子、父亲的力量之源。她所承受的重负也许更多更大。是她首先让父亲明白自己的儿子是无辜的,因为她相信从自己怀中降临的孩子;也是她熨好西服让儿子出庭时穿,她要让儿子在那样的时候也“保持容光焕发”。与真实案件相比,女律师卡蕾莎在本案中的作用显然被导演故意夸大了,但这恰好说明导演的用心:为法律和正义的奋斗所要求的勇气、执着、甚至爆发,并不仅是男人的事情。法律的面孔虽然几近无情,但它内在的正义与爱是超越性别、等级等人为制造的沟壑的。


我们并没有忽视为此而付出的惨重代价。在这种代价下,完全可以想象扭曲的法律曾经淹没了多少冤魂。但是,这绝对不是弃绝法律、逃避苦难和挥霍幸福的理由。正是代价的惨重让我们明白以具体肉身为载体的自由与幸福的重大意义。真正对爱、正义、自由造成阻隔的往往不是所谓的仇恨、不公和枷锁,而是我们对这些目标设置了完美而不可欲的标准后所丧失的行动的勇气、落实的信心。如果忘记了自由的价值是一个过程,一个与生命完全有关的过程,那么,我们的苦难将永无尽头。我们不会为实现不了的目标而耻辱,但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为本来可以改变、却没有改变的苦难生活、邪恶制度而耻辱。唯其如此,我们的代价才算没有白白付出。


我想到了那首曾经流行的歌曲“爱的代价”。正如歌词中写道,风吹雨打,世事无常,沧桑变化,都是我们为爱所付出的代价。父亲没有如愿死在家里,他死在了自己害怕的陌生人当中,因为他太爱这个家,太爱自己的妻儿了。但他的形象将永远矗立于长空大地。他没有什么诺言,但却可以承受一切。爱的执着信念是他据以对抗脆弱和偶然的精神力量。生命是至上的权利,人类为此所承受的苦难和所实现的幸福,都在证明其不可减损的价值。为了这一切,让我们以父亲的名义,以法律的名义,以真理的名义,以永不凋零的生命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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