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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已经开通了~(附操作流程)
来源:诉讼与执行
法官,怎么申请保全啊?跑了几天保险公司,真的是太麻烦了,有没有更简单便捷的办法呀?
当然有的,为了降低人民群众保全担保的成本,提升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了网上保全系统,现已开通使用,登录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就可以一键办理。步骤如下:
划重点!!
网上保全系统网址:
https://baoquan.court.gov.cn
财产保全申请书中需要列明哪些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