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实力榜重磅发布!京沪深称霸,两大城市群遍地开花,西部热衷发债,中部创投崛起
来源:证券时报 ID: wwwstcncom
本次排行榜覆盖了中国内地141个重要城市,从融资能力、上市公司实力、投资机构实力和资本市场活跃度四大维度设置了24项细分指标,遴选出《中国内地城市资本市场实力50强》、《新锐城市资本市场实力30强》、《中国内地城市融资实力30强》等8个榜单。
资本市场实力50强上榜城市中,京沪深稳居前三。地区分布来看,50强城市在广东、浙江、山东等东部沿海城市上榜数量居前。以代表性指标来看,50强城市GDP占全国半壁江山;上市公司数量、总市值占全国八成以上;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和成交额占全国近九成。资本市场实力50强城市,代表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
省会城市资本市场实力榜中,杭州拔得头筹,广州、南京、成都、武汉紧随其后;副省级及计划单列城市资本市场实力榜中,深圳占据榜首;新锐城市资本市场实力榜中,苏州、无锡、佛山位居前三;西部城市资本市场实力榜中,成都、重庆、西安领跑。
此外,本次评选设置了两个特色榜单,即内地城市上市公司实力榜与内地城市融资实力榜。从上市公司实力榜来看,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前四大城市的优势最为明显。融资实力榜显示,北京、上海、深圳以压倒性优势稳居前三。
资本市场实力50强城市的地域分布特征呈现出了极强的集群效应。长三角城市群27个城市中共有14市上榜,珠三角城市群9个城市中共有7城上榜,实力超群。第二梯队中,京津冀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正迅速崛起,上榜资本市场50强的城市数量分别有3家、3家和2家。
不过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相比,第二梯队的城市群在城市融合度、产业完整度、上市公司实力、科创基因等方面仍存在不小的差距。以成渝城市群为例,成都和重庆分别位列榜单第8、第9位,但这两个城市的崛起并未带动周边城市群资本市场的兴盛,成渝城市群其他城市均未进入榜单50强。
京沪深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资本市场实力稳居国内第一梯队,得分遥遥领先。截至2020年末,京沪深合计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逾1600家,总市值约50万亿元,贡献了全国超四成水平;2020年通过股权债券和创投累计融资2.69万亿元,占同期国内企业融资规模的四成。
细分维度来看,北京的融资能力和上市公司实力遥遥领先。截至2020年底,北京共有境内上市公司380家,超过上海和深圳,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17.94万亿元,与深圳和上海的总和相当。
坐拥门类齐全的金融交易所及头部财富管理机构,上海在创投机构实力和资本市场参与度方面优势显著。有27家证券公司在上海落户,北京、深圳分别是18家、23家。
深圳在资本市场一路加速赶超,当前深圳的公募和私募基金的管理规模、基金产品数量、证券公司数量超过北京,2020年营业部成交额额较北京高出2万亿。上市公司实力方面,深圳已全面超越上海,坐稳第二把交椅。截至2020年末,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总市值高出上海60%,最近四个季度深圳上市公司实现总盈利超过上海同期水平近50%。
《2021中国内地城市资本市场实力50强》榜单中,武汉成为唯一跻身十强的中部城市,长沙位列第15名。在经济和资本市场各项细分指标上,武汉和长沙各具特色。
武汉是中部六省中唯一的副省级市,GDP稳居中部城市之首。长沙虽然经济规模逊于武汉,但资本市场建设上的成绩可圈可点,拥有爱尔眼科、蓝思科技和芒果超媒三家千亿市值的行业龙头,相比之下,武汉并无一家千亿市值的上市公司。
长沙当前拥有A股上市公司70家,比武汉多出5家,A股总市值1.32万亿元,比武汉高出70%,证券化程度远远高于武汉。2020年长沙的企业通过股权、债权和创投实现的融资规模均超过武汉。
武汉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上走在前列,这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在市值和融资上的短板。当前武汉共有新三板挂牌企业185家,排名全国第七,2020年武汉创投基金管理规模2144亿,位居全国第四,资本市场参与度排名全国第八。
西部城市成都和重庆作为成渝城市群的代表,分别位列榜单第八、第九位。当前成都有用境内上市公司92家,重庆59家;成都和重庆A股总市值均在1.1万亿元左右,规模相当;投资机构方面,成都拥有4家证券公司,而重庆则只有1家,成都在投资机构实力和资本市场参与度的排名优于重庆。
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融资平台,是资本市场的一大核心功能。2020年共12座城市直接融资规模超过千亿元,排名前十的城市依次为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天津、杭州、广州、济南、南京、贵阳。债券融资是当前我国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占比近七成。
2020年A股总融资额创近十年新高。资本市场实力50强城市2020年通过境内外市场IPO累计融资8072亿元,占全年国内IPO总融资规模的九成左右。
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城市群是股权融资的“主力军”。拉长时间线来看,长三角城市群连续6年在内地IPO市场维持绝对优势,珠三角城市群近年来IPO融资增速放缓,成渝区域稳步增长。
和2019年末相比,2020年长三角城市群A股IPO融资规模大增近2倍,珠三角和京津冀城市群增速分别为39.58%、22.78%。长江中游城市群同比大增近4倍。
债券融资是国内直接融资的主力品种。此次排行榜所统计的141座城市2020年共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累计融资4.55万亿元。国企仍是发债的主力,2020年发行债券3.73万亿元,占比75.76%。
债券融资能力比拼中,京沪深依然雄踞榜首,重庆2020年通过发行债券融资2447.99亿元,逆袭升至第四位。另外两个西部城市贵阳和成都2020年债券融资规模分列第6和第9位,融资金额均超1300亿元。
西部城市更加偏好债券融资,究其原因一是西部上市公司数量较少,多数公司只能选择债权融资;二是国家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在直接融资方面对企业提供支持。债券融资成了多个西部省市提升直接融资的突破口。
创投资金是资本市场演绎财富神话的主力,近年来各地为培育和吸引创投机构,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拓宽资本来源渠道,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2020年全国创投资金投资总规模约8000亿元左右,北京、上海继续霸榜冠亚军,济南创投融资额位居第3。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北上深广仍然占据榜单前10,但近年来获得创投资金的规模持续下降,与2017年相比降幅均超过50%。从城市群变动趋势看,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对创投基金的吸金规模均呈走低的趋势。
相比之下,中部城市成为了创投目光转移的主战场。长沙、武汉2020年创投融资额分别达213亿元、180亿元,较2017年增加230%和38%,排进全国前十。创投为何将目光投向了中部城市?这一方面与中部城市产业特征有关,另一方面与政府大力吸引创投、搭建融资桥梁的举措有关。
以武汉为例,近年来武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聚集了小米科技、科大讯飞等知名互联网企业第二总部,吸引了浪潮、中国电子、IBM、惠普、霍尼韦尔等多家知名企业相继落户。大企业的落户带动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进而吸引了更多创投机构的目光。此外,武汉市政府也积极举办创投峰会等活动,积极搭建资本和产业的桥梁,提升了创投资金投资当地企业的意愿。
全民阅读进化论:江苏人每天阅读70分钟,浙江广东人最爱“泡馆”,你最近读书了吗?
导读:随着公共文化设施日益完善,图书出版市场繁荣以及技术手段创新,国民阅读率、阅读方式和场景体验都登上了新台阶。
各地以“你追我赶”之势,共同打造“书香中国”。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2021年4月23日,第26个世界读书日如期而至,阅读正变得前所未有地重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官网中写道:“在过去的一年,大多数国家都经历了封锁隔离,人们减少了在户外活动的时间。事实证明,书籍是对抗孤独、加强人与人之间联系、扩大视野,同时激发我们思想和创造力的有力工具。在一些国家,人们翻阅书籍的数量甚至翻了一番。”
21数据新闻实验室梳理了我国近年来的全民阅读数据、图书馆相关数据发现,随着公共文化设施日益完善,图书出版市场繁荣以及技术手段创新,国民阅读率、阅读方式和场景体验都登上了新台阶。各地以“你追我赶”之势,共同打造“书香中国”。
图/图虫
全民阅读倡导第16年:
图书阅读率逐年稳步上升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中国”。
2021年是倡导全民阅读的第16年,也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及“全民阅读”的第8年。作为走向学习型社会的重要路径,全民阅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调查数据,“十三五”初期(2016年),我国成年人综合阅读率为79.9%,其中图书阅读率为58.4%,数字化阅读接触率为64.0%。至“十三五”末(2019年),综合阅读率为81.1%,上升1.2个百分点;成年人图书阅读率为59.3%,上升0.9个百分点;数字化阅读方式接触率为79.3%,上升15.3个百分点。
未成年人阅读的多个指标也呈现逐年增长。截至2019年,未成年人人均图书阅读量达10.36本,未成年人听书率达34.7%。亲子阅读时间近年来略有波动,70%的家庭平时有陪孩子读书的习惯,家长陪孩子读书平均每天花费24.98分钟。
为了提高全民阅读的意识和能力,多个城市也在发力。比如广州、深圳正在推进“图书馆之城”建设,各地打造“城市书房”、制定全民阅读的中长期规划,这些举措从完善阅读空间、制度保障等方面推进全民阅读。
据21数据新闻实验室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8地发布了2020年阅读状况调查。其中,多个指标颇为亮眼:上海市民以97.04%综合阅读率领先全国、江苏人均每天阅读时长70.47分钟、佛山人均纸本阅读量为14.06册......各地以“你追我赶”之势,共同打造“书香中国”。
国民阅读习惯大变迁:数字化阅读升级,有声书崛起
历年的全民阅读调查报告还显示,从2010年到2019年,我国成年人综合阅读量稳步上升,从77.1%到81.1%,10年间增长了4个百分点,近5年成年人阅读率平均达80%。
就阅读品类(图书、报纸、期刊)来看,10年前,报纸的阅读在三者中领先,然而从2014年开始,报纸跟期刊阅读率就难挽颓势一路下跌,如今都下滑到了历史的最低点,分别为27.6%、19.30%。相比起来,图书阅读量则保持了稳定的上升,到2019年达到59.3%。
近年来,数字化阅读成为主流已经是社会共识。
自2008年起,国人的数字化阅读接触率就不断增加,2012年开始增速明显加快,至2019年已增长50个百分点。人均每天电子阅读器阅读时长也有大幅增长,2019年比2010年增加了8.95分钟,达10.7分钟。
数字阅读的方式渠道也更加多元,其中不得不提有声读物的崛起。2017-2019年国民(未成年人+成年人)听书率持续增长,且未成年人听书率增幅逐渐高于成年人听书率。截至2019年,成年人听书率达30.3%,未成年人听书率为34.7%。
这背后是中国有声书行业的快速发展。
艾媒咨询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有声书行业市场规模为23.7亿元,历经三年高速发展在2019年达到63.6亿元,增速持续高于30%。而因疫情原因,线上消费持续增强,预计2020年有声书行业发展将进一步增长,行业规模将达到95亿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数字化阅读方式接触率逐年上涨,但电子书依然无法取代纸质书。数据显示,近5年来,成年人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稳定在4本左右,成年人人均电子书阅读量稳定在3本左右。
图书馆数量40年翻番
技术赋能塑造阅读新场景
全民阅读进化论背后,需要供给侧的持续发力。图书馆是提供信息服务与社会教育的文化载体之一,其变迁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有着密切联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高速发展,1979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4100.5亿元,2020年GDP突破了100万亿元,达1009151亿元。41年间,GDP增长245倍,人均GDP增长170倍。
其间,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也经历了蓬勃发展。21数据新闻实验室统计发现,截至2020年末,我国拥有3203座公共图书馆,相比1979年末的1651座,图书馆数量已然翻倍;而相比1949年的55座,更是增长了57.2倍。
其他指标也逐年上升。中国统计年鉴显示,截至2019年,我国公共图书馆总藏量已超11亿册,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为0.79册,公共图书馆图书流通人次超9亿。
分地区来看,四川、河北、河南这三地的公共图书馆最多,浙江人和广东人最爱“泡馆”,从2018年开始,这两地图书馆总流通人次均超过1万,与其他省份拉开了较大的差距。
而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共场所出行受限,《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中国2020年图书馆流通人次相比往年有较大下降,总流通56936人次。随着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图书馆事业发展将回归常态化。
此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公共图书馆也在进行着数字化升级,人们的阅读场景和体验被不断重塑。
据央视新闻报道,在浙江余杭的一家图书馆里,扫描桌上的二维码,不到五分钟,机器人管理员就为读者送来了想看的书。智能书架、智能借阅柜、大数据系统屏等智能化设备也都一应俱全。不少图书馆已实现刷脸入馆、扫码或刷脸借书。这些或将成为许多图书馆的未来“标配”,让读者享受更多阅读的乐趣。
当前,我国已将“全民阅读”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书香中国指日可待。如何让“全民阅读”成为“全民悦读”,值得每个人去思考。享受读书,珍惜读书的机会,你我从此刻做起。
明确了!“带货”主播应满16岁,8条红线要遵循
导读:针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权益保障等领域,《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作 者丨刘美琳
编 辑丨杜弘禹
图 / IC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网络直播营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和互联网业态,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网络直播营销在促进就业、扩大内需、提振经济、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直播营销人员言行失范、利用未成年人直播牟利、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虚假宣传和数据造假、假冒伪劣商品频现、消费者维权取证困难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及时出台相应的制度规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针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权益保障等领域,《办法》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了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
具体而言,《办法》强调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估、履行备案手续、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具备维护直播内容安全的技术能力、制定平台规则公约的管理能力,要求平台制定直播营销商品和服务负面目录,认证并核验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加强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管理、审核和实时巡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高风险营销行为采取管理措施,提供付费导流等服务需承担相应平台责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上线和使用管理,建立直播间运营者账号的分级管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方面有所创新。
一是提出事前预防,要求平台对粉丝数量多、交易金额大的重点直播间采取安排专人实时巡查、延长直播内容保存时间等防范措施。
二是注重事中警示,要求平台建立风险识别模型,对风险较高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采取弹窗提示、显著标识、功能和流量限制等调控措施。
三是强调事后惩处,要求平台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阻断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联合惩戒等处置措施。
直播营销人员应满十六周岁
《办法》也对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办法》,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此外,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明确直播营销行为8条红线,突出直播间5个重点环节管理,对直播营销活动相关广告合规、直播营销场所、互动内容管理、商品服务供应商信息核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网络虚拟形象使用提出明确要求。
例如,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加强直播间管理,在直播间运营者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直播间标题、封面,直播间布景、道具、商品展示等重点环节的设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以暗示等方式误导用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开展商业合作的,还应当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信息安全管理、商品质量审核、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义务并督促履行。
此外,针对社会舆论广泛关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办法》也进行了多处强化。
例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及时处理公众对于违法违规信息内容、营销行为投诉举报。此外,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争议时,相关直播营销平台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支持。同时,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和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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