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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转入深圳实现全程线上办
什么是异地转入业务?
“异地转入业务”是指职工将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深圳,即职工在深圳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账户。
异地转入申请
申请条件:职工在该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手机号码、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名称、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原工作单位为必填项。如选择的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已加入大湾区共享平台,则系统会自动调取异地公积金中心账号和工作单位,职工无需手动输入。
职工同一时段内不可向同一地公积金中心重复发起申请。
支付宝界面
温馨提示
异地转入申请提交后,该中心业务系统将会自动匹配异地公积金中心转入资金信息,如匹配一致则自动入账。如匹配不一致,根据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要求,需由职工联系该中心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协商处理,经协商处理后转入资金信息匹配一致的,职工可自行在线确认入账。
经协商处理后转入金额匹配不一致的,职工可通过粤省事、支付宝重新发起异地转入申请。
粤港澳大湾区内转移更加便捷
疑问解答
1、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深圳以后,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申请,职工异地转入的公积金余额可以参与贷款额度的计算。
2、职工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深圳继续缴存后,可否提取公积金?
可提取,但职工异地缴存的时间不计入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可提取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