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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立法,自行车道将成城市道路“标配”!

郭保瑞 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2021-03-19


深圳要给自行车“让”路了!没有自行车道的深圳或将成为历史!


深圳卫视&壹深圳客户端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最新获悉,《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若干规定(草案)》进行审议。
新法拟规定,加强自行车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新建、扩建、改建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应当设置自行车道。未设置自行车道的已建成道路,经科学论证符合设置条件的,应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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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行车道的“昨天”


自行车道也曾是深圳道路的“标配”。历史数据显示:1985年,深圳自行车交通出行比例一度高达44%。当年,深圳城市规模小,建成区面积约48平方公里,人口20万,自行车作为居民出行主要交通工具进入居民家庭,城市新建道路都设置了自行车专用道。
之后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市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小汽车加速进入家庭。道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杂、相互干扰的交通问题开始显现。
作为慢行系统的自行车,开始为这座“快城”让道。1993年前后,深圳开始提出逐步采取抑制自行车交通增长、发展公共交通规划的交通策略,主要干道上取消了自行车道,新建道路仅在部分次干道设置自行车道。
随着自行车道在城市道路上消失,私家车的盛行,在此后的十余年时间里,深圳市民自行车交通出行比例开始降低。到1995年,深圳自行车交通出行比例降到了22%。到了2005-2010年间,深圳城市自行车交通出行比例仅为4%-6%。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深圳自行车道1440公里,约占道路里程(不含高快速路)的11.2%,远低于北京(超过95%)、上海(超过90%)等城市;而其中人非共板无隔离自行车道占比超过80%。


目前深圳自行车出行分担率约为8%。除自行车外,全市还有电动两轮车共计约350万辆(其中外卖、快递等民生行业约20-30万辆),原特区外占70%,车辆日平均骑行次数约为1.9次。总体上,深圳自行车发展环境滞后于城市发展。


但是同时,历史上还有一股潮流在涌动。近20年间,为解决全球性气候变暖、能源危机等问题,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全球性政策相继发布,世界城市都在探索发展更为低碳、可持续的交通方式。自行车不仅是一种绿色交通工具,更是一种时尚、健康的生活方式,已成为世界城市的发展潮流。
2014年,“共享单车”横空出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迅猛发展、外卖及快递等新业态兴起,市民和社会对自行车道的需求愈加急切,深圳考虑让自行车道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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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为自行车路权立法的“今天”


“新建、扩建、改建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应当设置自行车道。未设置自行车道的已建成道路,经科学论证符合设置条件的,应当设置”。


深圳此次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自行车道作为城市道路的“必备”“标配”地位,可以说是为自行车路权立法。
《若干规定(草案)》还提出,市交通部门要重点加强轨道、公交站点周边及大型商业办公区等热点片区自行车停放设施建设,住宅区、商业区、办公区、市政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设施。
此次立法也关注到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对城市形象和管理的负面影响,用较大篇幅,从企业备案、指标投放、经营者责任、停放管理等各个环节,压实共享单车管理责任。
其中规定,市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应合理确定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经备案的经营者投放车辆运营的,应当取得相应数量的车辆投放指标,并将投放车辆身份编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和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经营者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规模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收回违法投放的车辆,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三年内不得参与车辆新增投放指标配置。
经营者应当及时清理乱停放和不能骑行的车辆,未及时清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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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行车道的“明天”


早在2020年初,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就发布了《深圳市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给予自行车和其他交通方式平等的路权保障,因地制宜恢复自行车路权,逐步形成由“主廊道+连通道+休闲道”组成的自行车网络体系。
今年9月下旬,深圳市交通部门发布了《深圳2021-2035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提出了深圳自行车友好城市的相关指标。深圳将构建“安全、连续、便捷、舒适”的高品质自行车交通系统,倡导市民“365天天骑行”,将深圳打造为“自行车友好城市”,并提出了深圳市自行车友好城市建设三大指标16项具体指标。
规划提出,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推进深圳自行车交通发展。

第一阶段:重点突破阶段(2020-2025年)。明确我市自行车交通发展战略方向,打牢政策基础,试点先行、稳步推进自行车设施建设,至2025年轨道站周边1公里自行车设施基本完善。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26-2030年)。大力推进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打造一批高品质基础设施,成为城市绿色发展名片,至2030年,力争重点骑行单元自行车设施体系全面建成,一般骑行单元能够满足基本需求,自行车骑行风气逐步形成。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30-2035年)。完善自行车交通设施,全面弘扬自行车交通文化,至2035年,争取将深圳打造成为世界自行车友好城市,让自行车成为市民喜爱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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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途径


《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已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反馈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jjgw@szrd.gov.cn


传真:88101052


深圳人大网网址:www.szrd.gov.cn


深圳政府在线网址:www.sz.gov.cn


记者 / 郭保瑞
编辑 / 潘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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