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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动用市级政府储备粮谁出钱? 深圳出新规了

李璨 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2021-09-11


2020年深圳出台《关于构建深圳市高标准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有鲜明深圳特色的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深圳卫视&壹深圳客户端记者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发改委对外发布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发改委专项资金中物资储备领域市级政府储备粮费用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科学、高效。


据了解,政府储备粮按任务来源分为责任储备粮与补充储备粮。责任储备粮是指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下达给深圳市的粮食储备任务而储备的粮食,补充储备粮是指深圳市为稳定本地市场、进一步保障本地粮食供应而储备的粮食。


市级政府责任储备粮由深圳市发改委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委托具备较大规模粮食储备设施及能力的粮食企业承储,原则上选择深圳市国有粮食企业;市级政府补充储备粮由深圳市发改委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储企业。


此次出台的《操作规程》共设六章、二十一条。包括总则、责任储备正常储备费用包干标准、补充储备承储企业及储备费用的确定、正常储备费用拨付及监管、应急动用费用拨付程序、附则等。



主要亮点

 (一)强化专项资金全流程管理

《操作规程》对责任储备正常储备费用包干标准、补充储备承储企业及储备费用的确定、正常储备费用拨付及监管、应急动用费用拨付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以实现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的全流程管理。


● (二)明确应急动用费用拨付程序

《操作规程》明确动用市级政府储备粮产生的应急动用费用由深圳市发改委报深圳市财政局统筹解决经费预算。应急动用费用包括储备粮进销价差损失、应急调用的组织、运输、投放等相关费用。


● (三)调整市级政府责任储备粮储备费用包干标准

重点明确储备费用包干标准制定原则及方法根据《深圳市粮食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储备费用范围,遵循市场公允原则,考虑企业因承担政府储备粮任务而在粮食采购入库、储存管理、人员管理、轮换销售等各环节产生的费用支出,以政府机关权威数据、市场平均水平、第三方公允数据等为依据,研究制定我市政府责任储备粮正常储备费用包干标准。


分品种不分区域制定包干标准。根据《实施方案》,为提高成品粮比重,鼓励承储企业将原粮转为成品粮储存,稻谷和大米适用同一储备费用标准,小麦和面粉适用同一储备费用标准,分别以大米、小麦、玉米相关数据为基础,研究制定大米(稻谷)、小麦(面粉)、其他原粮等三个品种的储备费用包干标准。同时,实行市内外同一标准,储存于市外的责任储备粮调运至市内的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再另行核算。


● (四)新增市级政府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及储备费用的确定原则与方法

根据《实施方案》,深圳将在责任储备粮的基础上分批增加补充储备粮。通过此次制定《操作规程》,增加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及储备费用确定相关内容,为补充储备粮任务的具体实施提供制度支撑。


据悉,为使2021年度政府储备粮的储备费用预拨和结算工作与此前年度顺利衔接,保障承储企业的利益,特明确《操作规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外,市发展改革委正在加紧修订《深圳市粮食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为避免产生与新办法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操作规程》暂行1年。


记者 / 李璨

编辑 / 杨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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