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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三元、宁化这些干部因腐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通报!

2018-01-19 聚焦三明



三元


1月17日,福建省三元区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三元区中村乡中村村党支部原书记林泽勇优亲厚友、贪污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2月,林泽勇在担任中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让不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条件的亲戚、朋友以及部分村“两委”干部,共计30户,每户获得10000元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且以需要费用为由,将其中22人的部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收回并占为己有,金额共计10.8万元。三元区纪委给予林泽勇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追缴违纪款项。


2、三元区莘口镇曹源村党支部原书记林声葵、村委会原主任张兆根截留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的问题。


经查,2014年2月,张兆根在担任曹源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林声葵,截留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10万元,用于村财开支。三元区纪委给予张兆根党内警告处分;莘口镇纪委给予林声葵党内警告处分。


3、三元区莘口镇曹源村党支部书记罗庄江、村委会主任陈福年截留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的问题。


经查,2015年下半年,罗庄江伙同曹源村委会主任陈福年,截留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26万元,用于村财开支。三元区纪委给予罗庄江党内警告处分;莘口镇政府给予陈福年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精准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系统要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资金落实”三个方面内容,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督查力度。对发现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审查、快查快办,特别是对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不给力、慢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宁化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紧绷纪律之弦。1月11日,福建省宁化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宁化县图书馆原馆长邓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


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时任县图书馆馆长邓杰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违规驾驶单位公车上下班,并未按规定地点停放公务用车。2018年1月,宁化县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给予邓杰党内警告处分。


2、宁化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邹秋芬公款旅游的问题。


2013年8月至9月间,邹秋芬在参加三明市体育局组织的第十二届沈阳全运会观摩团过程中,绕道至长白山等地游览,事后邹秋芬在县文体广电出版局报销绕道旅游费用。2017年12月,宁化县纪委给予邹秋芬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认真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重点,紧盯关键节点,坚决落实“五抓五重”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齐抓共管、严纠“四风”的浓厚氛围。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在春节期间要严防“节日病”,狠抓以节礼或节日福利为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或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

编辑: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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