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去世登上百度热搜,词条如下:
汪康夫去世,为洗刷强奸罪名申诉44年。
1966年,汪康夫因“强奸、猥亵少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汪康夫在莲花琴水小学任教期间,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借师生关系之变,胆敢目无国法,从1964年下半年开始至1966年上半年,先后不择手段,进行强奸少女二名;猥亵少女学生10名。
一审判处汪康夫有期徒刑十年。
汪康夫不服上诉。
同年12月30日,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二审的法庭上,汪康夫在法庭宣判的“被告人意见”一栏写下:
我没有强奸女同学。
拒绝认罪加重了汪康夫的刑罚,他被送往鄱阳湖城西农场劳改9年。
劳改的9年,不允许看书,他整日劳动,饱尝饥饿之滋味,在这里患上了治不好的胃病。
因表现良好,原定10年的刑期提前释放。
1978年,平复冤假错案的浪潮掀起,他也在这一年走上了申诉之路。
他写信给当年案件中“受害者”尹福珍、洪仔妹、刘淑芬,收到了几封回信。
尹福珍写道:
当年我只有12岁。两名女老师找到我,让我交代汪老师对班上女生的不轨行为。我当时就说没有。我真的没说过被你强奸,我愿意去法庭作证。
洪仔妹写道:
接到您的来信,我感到非常奇怪,真是祸从天上来。
一众“受害者”中,除了因时间久远无法联系上的,均在回信中表示对案件毫不知情。
他终于看到了一线希望:有了这些白纸黑字的信,他有信心让自己恢复清白。
就是这样一个案件,罪犯不知犯了何罪,被害人不知受到了什么侵害,一定能得到平反。
时间来到1980年,无数封申诉信石沉大海两年,终于在这一年莲花县人民法院启动了复查工作。
希望燃起又熄灭。
最终,莲花县人民法院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汪康夫的申诉。
汪康夫错愕:
哪里清楚?哪里确凿?
他不服,持续申诉。
1986年,他终于得到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回应。法院再次启动复查工作。
当年,吉安市检察院、法院联合写下了这样一份调查报告:
这一次,真相已经无限接近于水面,汪康夫却再一次被按下了头。
1999年,汪康夫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江西高院却将案子转交给了萍乡中院。
最终,案件依旧以“串供”之由驳回申诉。
2016年,“受害者”尹福珍、洪仔妹、李莲欣和康国劳公开表示,当时受到协迫或者误导,才签下姓名:
“不行,你不写我就不让你回去吃饭。”
2016年之前,汪康夫几乎每天写一遍申诉书,他总觉得:
这么清楚的事实被驳回,一定是自己什么地方没写明白。
2020年7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以“办案人员住院,无法调取案卷”为由,中止了审查。
9月,汪康夫分别拨通了江西省高院、吉安中级人民法院、萍乡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查阅案卷去处,但信访办工作人员居然表示:
查无此案。
谁能想到,领导住了个院,把案卷都住没了。
没想到12月,最高检却委托永新县检察院送来了一份冰冷的通知书:
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处理适当,申诉人汪康夫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现予审查结案。
2021年12月,汪康夫心脏病发作。
2022年1月病情加重,呼吸困难,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
两个月内,他三次住院,三次被下达病危通知。
但身体一见好转,他就再次争取平反,26次向最高检申请召开听证会。
2022年10月24日,这一场44年的申诉之路终于成为断头路。
他一生渴求、相信的清白和正义,终究成了遗憾。
他坚持不是因为愤怒,不是因为仇恨,而是因为相信。
1942年,汪康夫在西安出生。
他的父亲是一名国民党军官,职位中校。
后来农村土改,他家被划为中农。
太多帽子,让初中毕业的汪康夫无法升入高中。
1959年,17岁的汪康夫被分配进琴水小学教书。
你或许会认为人民教师是一份受人尊敬的职业,可是在那个年代事实并非如此,汪康夫的身边同样是一群出身不好的同事。
即便如此,17岁~24岁的汪康夫,度过了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
他穿戴整齐,长袖衬衫,系紧纽扣,常年使用一支淡蓝色的钢笔。
他酷爱文学,最喜欢读鲁迅,梦想是不做老师之后去文坛发展。
那一年,汪康夫“给学生擦药、教学生游泳、批评女同学谈恋爱”等行为在审讯时被定性为“侮辱女性”,后判刑10年。
1975年,34岁的汪康夫出狱。
同年,父亲去世。生前最后的愿望是喝一碗鸭子汤,未能得到满足。
因为身份,遗体在家停放了三天才获准安葬。
两年后,汪康夫跟同样成分不好的周三英组成家庭,婚后育有4个孩子。
周三英只问过一次,到底有没有干过那事,汪康夫说没有,周三英信了一辈子。
别人问她为什么信,她的答案是:
他没打过我,没骂过我。他尊重我,我尊重他。
1979年,石市小学校长邀请他做语文代课老师。
答应之前,汪康夫率先向校长坦白:
我因为强奸罪劳改过,先表明身份比日后嫌弃强。
受聘之后他再次成为一名出色的人民教师,在全县优秀教学评比中获得嘉奖,赢得学校和村里的尊重。
1985年,县里实验小学多出十块钱挖他去教书,后来还有几家隔壁的村县小学,开出多于二十块的工资,均被他拒绝。
他不愿离开这儿。
1989年,在村小教书十年后一直没转正的他竟然被清退了。
两次转正考试,一次因为有人公开舞弊,所有人成绩被取消;另一次因为校长未能及时下发通知。
那一年冬天,汪康夫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这冤,该向哪里伸?这苦,该向何处诉?全家节衣缩食供我申诉,孩子们连冬天的鞋子都没有,母亲、妻子有病也只好拖延不治。要说我有罪,这才是我的罪啊!
在孩子们的心中,汪康夫是一个庄严的父亲。
不善言辞,说话不多,但言之凿凿。
女儿在广东打工时最期待父亲来信,她会与工友们分享家书,工友们揣测这是一位儒雅的父亲。
关于学习,他们从未没有受到汪康夫的压力,唯一被反复教育的是要诚实做人。
在医院中,汪康夫向来访者打听律师的消息,低声询问:
他免费代理我的案子,我不好意思催促,但又想知道案子的进展,能帮我问问吗?
这是汪康夫一生的信条:
懂道理,讲道理,诚实做人。
无数次申诉失败之后,他依旧信念不灭地写下:
只要公理不灭,冤情终将大白。
九年的牢狱之灾摧毁了他的身体,但即使罹患胃出血、肾结石、心脏病,他依旧坚持着活到了昨天。
汪康夫自学写申诉书的书籍,张雅丽摄
极昼工作室:《失语者汪康夫的半生「遗言」》,张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