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主导警务模式下的反恐行动情报保障
“情报主导警务”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杰瑞•莱特柯立飞于2002年提出,该学者著有《情报主导警务》一书。然而,“情报主导警务”的实践则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英美警务工作中就已出现。
我国的“情报主导警务”概念则是由崔嵩老师于2008年在他的《再造公安情报——中国情报主导警务理念、分析工具、实施策略》一书中提出,崔嵩也是美国那本《情报主导警务》一书的翻译者。实际上从有据可查的历史溯源来看,我国的情报主导警务模式也早在2006年的南京开始实行。
那么我们怎么去理解“情报主导警务”的概念呢?在此,我先引入两个词:“侦察”和“侦查”。
这是我们在平时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两个词。“侦察”一词多用于军事领域,表示对指定空间、地域、人员等目标进行情报信息搜集,并对可能发生的失态进行预测评估,可以形象地比喻为“向前看”;“侦查”一词多用于公安、司法领域,是指在案件调查中,以案件为起点搜集情报信息相关线索,追溯案件的发生原因、经过,可以比喻为“向后看”。
也就是说,侦察获得的情报具有前瞻性,侦察这种行动适用于预防犯罪,对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起到预警作用;侦查获得的情报具有回顾性,侦查行动适用于寻找犯罪嫌疑人,对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起到惩处作用。在传统的警务工作中,我们主要通过侦查使用各种犯罪情报,但是情报信息是处于辅助性的地位,而且情报信息往往是孤立的,片段性的、静态的。“情报主导警务”模式是以计算机技术和大数据为基础手段,强调情报共享、早期预警和干预。
简单地说,“情报主导警务”模式是要以“侦察”情报为核心,推动公安部门主动预防犯罪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对现代反恐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我们怎么去理解“情报主导警务”模式对反恐的意义呢?这就要从恐怖主义的四大特征来解释。
1、恐怖主义犯罪主体的动机具有政治性或社会性。恐怖主义活动一般具有反政府的性质,其目的是为了破坏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或者表达其他政治诉求。也有相当一部分恐怖主义并未针对政府,而是为了报复社会,比如公交车纵火案,和国外的一些有组织的连环爆炸案、枪击案,虽然我们一般把这些案件定性为严重暴力事件,但从前沿的学者观点来看,这类案件已经引起了社会恐慌,犯罪分子也在作案中表达了自己的意识形态诉求,所以也应属于恐怖主义的范畴
2、目标的非武装性。恐怖分子的施害目标既包括非战斗人员和非军事目标,如平民或政府机构、组织(包括国际组织)等,同时也包括非战斗状态下的军事和执法目标。所谓非战斗状态下的军事和执法目标,是指为并没有处于执行任务状态的军人和执法人员。举个例子,2013年5月22日英国一名正在休假的士兵在街头惨遭杀害,行凶者是一名穆斯林宗教极端分子,受害人参加过在伊拉克的反恐行动,但是他休假的时候并没有执行任务,这就是非战斗状态下的军事目标。简言之,这一特征可以用一个成语来表示,就是滥杀无辜。
4、效应的宣传性。就像我刚才讲的以暴力相威胁是恐怖主义的本源要素,恐怖主义本质上是通过心理战的方式制造恐怖气氛,以图对公众心理产生震慑效应,造成社会恐慌,迫使政府听从其意志。所以恐怖分子非常重视恐怖活动的宣传效果,很多恐怖袭击事件从物质角度说并未取得很大战果,甚至可以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但是从宣传角度来看,只要发生了恐怖主义事件,那就是成功达到了袭击目的,因为事件一发生,就会产生宣传效应,就能制造恐怖效果。
以上四个特征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恐怖主义的政治性动机使其必定向政府所管辖的方方面面实施打击,其社会性动机致使其打击面必然包括平民非军事目标和非战斗目标,而如此广泛的打击面又必然要求恐怖分子采取极端暴力的破坏手段才能造成有效伤害,这样的手段必定会对政府和社会造成震慑宣传,从而达到恐怖效果。
根据国内外反恐实践经验,在情报主导警务指导原则下实施反恐行动情报保障,主要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网络状的情报信息体系和高效的情报指挥机构,通过情报融合与共享,促进反恐行动的顺利进行。
(一)建立高效的情报机构
1、情报指挥机构
本世纪迄今为止伤亡最惨重的两起恐怖袭击是2001年发生在美国的911事件,伤亡人员约7000人,另一起是2004年发生在俄罗斯的别斯兰人质事件,伤亡人员1000多人。
2、侦打一体力量
现代恐怖活动组织隐秘、结构分散、袭击迅速,这就要反恐队伍也必须能够相应地做到迅速反应。反恐快速要求基层一线反恐力量要有一定水平的情报搜集能力,也要具备有力的打击能力。在组织建设上要做的是综合情报力量下放基层,并与打击力量相结合,构建侦打一体力量体系。比如美国的联合反恐特遣队这种基层单位,美国目前一共有104支联合反恐特遣队,这种特遣队是由联邦调查局领导,主要任务是为各地区提供一站式的情报支援,并且有权与美军在海外执行反恐任务,他们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直接打击恐怖分子。
(二)规范情报工作流程
情报工作并非简单地搜集情报信息,而是一套包括计划、搜集、处理、分析、分发、评估等步骤在内的工作流程,这一流程又是以任务为核心,即任务决定情报流程的性质,情报流程推动任务的开展。
明确每个流程的标准要求,是达成核心任务的必要条件。周密计划指导是为了确定任务的总体规划,做到统筹全局;搜集工作要强调情报来源的多样性和可靠性,防止出现情报盲区;处理与加工是以对原情报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存精,保证情报的准确性;分析与生产是指从已掌握的情报中分析出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并整合出新的情报,这一阶段应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尤其是大数据技术,同时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分发与整合是指将有效情报上传下达至各级反恐单位,使相关部门能够了解任务的相关情报,确保在行动中协调一致;评估反馈是指反恐指挥机关和高级情报机关根据现有情报和行动中新出现的敌我变化态势对下一步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评估,并对新的任务做好准备。
(三)重视“DQB”工作
情报工作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广泛性。针对性就是我前面所讲的情报工作的开展要紧紧围绕核心任务;广泛性是指情报工作涉及面极大,涵盖政治、社会、文化、历史、生物、地理等各种领域。所谓“大情报”,就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广泛搜集、融合、分析、共享情报,针对特定任务实施情报保障支援。
1、信息库的建立
信息库是情报机构通过搜集并储备海量情报信息,用于支援决策者的知识存储库,类似于图书馆。信息库存储的情报类型一般称为“基本情报”或称“静态情报”。基本情报的内容在本质上类似于百科全书,无所不包。就公安工作而言,包括辖区的社情民情,“重点人”的生平、社会关系和生活习惯,在经侦、交通和网络安全领域还应包括基本行业特点、态势和舆情等信息。信息库还应包括一定量的“现实情报”或称“动态情报”,这类情报相比“基本情报”更具有可变性,因此也更具有时间敏感性,这就要求情报搜集人员要对目标进行持续的监视及时更新目标情报信息。信息库的建立是大情报思想在现代情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从广义上说,我们公安部门的所有基层单位都是情报单位,无论是派出所、边检站、刑侦队、经侦队、治安队、交警队等基层单位是一线情况处置单位,他们在各自业务中接触很多一手信息,他们才是反恐工作真正关键的一线单位,而不是“猎鹰”、“雪豹”那种队伍。然而,如果这些信息都是分散获取,未经整编分析,就难以从中提取对反恐游泳的情报,也就使情报的价值大打折扣。所以,加强基层单位情报信息的融合,是大情报思想在情报搜集中的体现。比如美国情报融合中心这个机构,该机构是由联邦调查局和国土安全部联合组建的基层情报单位,目前全美国共有72个融合中心,这些融合中心由州和地方政府代管,其任务就是将各地执法、卫生、社会服务、公共安全、边境管控等机构的情报融合起来,提供给联邦调查局和国土安全部。
3、与其他部门的情报共享
正如我在前面所提到的反恐行动是事前预警、事中打击、事后恢复三个主要阶段的组合,它涉及到金融监控、执法侦查、交通管控、边境监视、反暴乱作战、灾后重建、文化宣传等诸多内容,而与这些行动相关的政府各部门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也能为反恐行动提供情报保障。公安部门作为反恐主力,应重视与其他部门的情报共享,这种共享是一种“推拉”模式,即我们要主动地把自己掌握的情报“推”出去,同时也要积极地把他人的情报“拉”过来。这是大情报思想在情报分发上的体现。
需要说明的是,基层单位情报信息的融合、反恐情报部门与其他行业部门的情报共享,本质上都是情报共享,而前者是纵向的共享,后者是横向的共享。
本期编辑:S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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