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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1期 元宝山区院四项举措提升侦监工作实效

2017-12-25 赤峰检察

近年来,元宝山区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强化侦查监督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监督力度,提升侦查监督工作实效。


一是依法忠实履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盗抢骗”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秩序的“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坚持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在审查逮捕阶段力争做到从快批捕,与公安机关形成了有力的打击合力,有效回应了人民对稳定社会治安的需要。


二是认真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及时、主动提前介入重大敏感案件。在提前介入期间,依法严格审查证据材料,积极与公安机关交换侦察意见,并在审查逮捕阶段从快批准逮捕。


三是强化“两项”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一方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注重发现、查找破坏群众生活环境的案件线索,共发现4条线索,监督立案2件2人。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赵某非法采砂案件时,发现某村委会主任魏某已涉嫌非法采矿罪,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目前魏某已受到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在与区公安分局共同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突击检查中,发现一户商家销售的豆腐使用工业卤块,前期证据已能够证实该案已达立案标准,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2人已被做出有罪判决。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督工作创新。与公安机关共同构建新型检警交流平台,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自去年以来,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派出所刑事执法案件、公安机关撤案案件、刑拘未报捕案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提出了纠正意见。


信源 | 元宝山区检察院

编辑 | 林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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