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人
明知他人饮酒
仍指使他人驾驶该车上路行驶
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一分钟了解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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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老黑作为车辆所有人明知王呆萌饮酒,仍指使其驾驶机动车,二人均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系共同犯罪。
什么是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信源 | 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部
文案、制作 | 张建辉
编辑 |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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