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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 | 微动漫:武松打假

赤峰检察 2024-03-19



ONE一分钟了解法律知识

在日常消费过程中时而

见到个别商品

仿冒其他厂家的名字或标志

那么这种行为

到底是否涉嫌违法呢?


一分钟了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检察机关提醒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商标近似的标志是比较典型的侵权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混淆商品来源,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那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有哪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但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情节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假冒注册商标罪或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信源 | 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部

文案 | 李敏

制作 | 张建辉

编辑 | 韩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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