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前,对于一些超标电动车,设置了一个过渡期,已经上备案登记牌的电动车,车辆使用期限可到2023年1月1日,但是备案时间早在2019年5月31日前就已经结束。
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以下简称“新国标”)
正式实施后
未经备案登记的电动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如何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车辆是否列入省经信委产品公告;
♦认准车辆是否符合3C(CCC认证)标准。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主要参数)
总结一下就是
一看有无脚蹬
二看时速
三看重量
确定符合标准后再购买
(“新国标”电动车样式)
如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电动自行车
但属于经国家产品主管部门
许可生产的电动车
必须按照机动车登记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大家在给电动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后
还需考取准驾车型E或者D的摩托车驾照
这样方可上道路行驶
对驾驶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
也就是说,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500元,可以并处拘留;
属准驾车型不符的,扣留车辆,并处罚款500元,记12分;
发现车辆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
有被盗抢嫌疑的,扣留车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对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的电动车,按规定严格处罚。
当前,台州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文明交通,是每个市民应有的行为准则;安全出行,更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了自身安全和社会稳定,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时刻摒弃交通陋习,为打造“文明城市、和谐台州”,共同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杨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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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栋栋
编辑:杨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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