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贪污受贿!唐山一人被逮捕!另有两人被点名通报……
小布说 近日,小布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及唐山纪委监察网站获悉,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科级领导决定逮捕、迁安市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日前,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贪污罪对唐山市滦县环保局副局长郑小明(科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一、上庄乡中学副校长叶天宝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2016年10月26日,叶天宝借生育二胎之机,收受上庄乡中学26名教职工贺喜礼金3500元、陶辛庄小学16名教职工贺喜礼金3800元。叶天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穆怀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2017年5月9日,穆怀明违反规定使用该单位带有“公务用车”标识的大众车,到市农业畜牧水产局洽谈非应急事项,被唐山市纪委暗访组发现。2017年6月7日,迁安市纪委对穆怀明进行诫勉谈话。
- END -
唐山发布(tangshanpress)
综合整理出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唐山人民检察院网站 唐山纪检监察网
◆ ◆ ◆
点击“大拇指”体验一次简单不过的微信编辑体验,不用太久,不用太难,瞬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