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精选回顾
< 点击以下标签即可查看 >
☟☟☟
招聘速览 1.河北师范大学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
2.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河北师范大学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1981年7月21日后出生。
4.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博士单位,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5.心理测试合格,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拟公开招聘实验教辅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河北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hebtu.edu.cn/),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在我校的“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
2.审查资格条件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我校《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中的岗位条件要求,按照应聘者的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科研成绩及业绩成果等情况严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选。
(二)考察面试
1)初选面试
初选面试具体由招聘岗位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测试,初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将应聘人员的初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选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选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选面试。
2)复选面试
复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将应聘人员的初选面试成绩与复选面试成绩加权平均后,核算为其考察面试总成绩。
考察面试总成绩=初选面试成绩×30%+复选面试成绩×70%。
根据考生的考察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如考察面试总成绩相同,按复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
(三)心理测试
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心理测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对确定的体检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察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情况,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连同拟聘人员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等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方式。
五、联系方式
校联系人: 张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895 80789890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A209)
邮政编码:050024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团结协作;
7.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我院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8名,其中辅导员5名、实验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进入“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emcc.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学历学位证明电子版以及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一并发往学院电子邮箱(emccrsc@163.com),等待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5日。
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学术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扫描发送电于邮件到我院人事处。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有事可拨打电话0335-7815764咨询。
(二)资格审查及核发准考证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人事处根据公布的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一般在接受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信息提交48小时后问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现场完成。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6-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4:30)到学院人事处(综合办公楼204室)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到学院财务处缴纳报名费及考务费145元(其中报名费10元;笔试3科每科考务费45元),人事处凭缴费收据核发准考证。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或未交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大约在2017年8月中旬,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地点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3.笔试分3科,每科100分满分,共300分,及格分180分。
4.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重点包括党的时事政策、高等教育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人文社科理论知识等。
5.笔试实行全封闭出题、考试、阅卷,成绩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在笔试后,时时关注笔试成绩公布信息,逾期责任自负。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及格分以上者中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方案根据招聘进度另行发布。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合成,即总成绩=笔试3科总分÷3╳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疑义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签订合同、聘用上岗、接转档案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岗,逾期不上岗者取消资格。
从2017年起,凡经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并备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执行《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的工资福利标准。
1.聘期内,人事代理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待遇与学院同类人员相同或事先协商确定,并在聘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2.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涉及职称申报评审的按照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规定执行;聘任由学院根据专业技术岗位需要择优聘任,并与正式编制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3.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纳入学院职工统一考核。
4.人事代理人员“四险一金”的缴纳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缴纳比例参照在编人员比例。
5.在合同期内依法行使民主、政治权利,按照岗位设置条件和用人原则可参加干部聘任。
6.人事代理人员经过一个以上聘期,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根据学院编制需要和上级政策,提供择优入编机会。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社厅网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emcc.cn)及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http://www.jszpw.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emcc.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35-781576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335-7815751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纪委)
觉得有用请点
- END -
唐山发布(tangshanpress)
综合整理出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河北发布
以上图片版权均归作者所有
◆ ◆ ◆
往期精选回顾
< 点击以下标签即可查看 >
☟☟☟
◆ ◆ ◆
点击“大拇指”体验一次简单不过的微信编辑体验,不用太久,不用太难,瞬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