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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曹妃甸中日生态工业园、港口物流园区将面向曹妃甸新城、南堡经济开发区、各园区、各镇街、区直各单位在编在岗及人事代理人员聘任领导岗位人员。
(一)竞聘范围
参加园区岗位竞聘人员范围为:曹妃甸新城、南堡经济开发区、各园区、各镇街、区直各单位在编在岗及人事代理人员。
(二)岗位设置
园区岗位设置为3层7级,具体为:
1.园区领导岗位:
园区正职(一级)
园区副职(二级)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
部门正职(三级)
部门副职(四级)
3.职员岗位:
高级职员(五级)
中级职员(六级)
初级职员(七级)
(三)岗位数量
岗位设置数量依据园区三定方案和现有行政、事业、人事代理人员数量设置。其中:领导岗位按三定方案规定的领导职数设置;内设机构按三定方案设置,领导职数按1正1副设置;高、中、初级职员岗位,按剩余岗位数量的40%、40%、20%比例设置。
1.中日生态工业园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数量。设置内设机构6个;园区设置岗位38个,其中一级岗位1个,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6个,四级岗位5个,五级岗位9个,六级岗位9个,七级岗位5个。
2.港口物流园区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数量。设置内设机构5个;园区设置岗位37个,其中一级岗位1个,二级岗位4个,三级岗位5个,四级岗位5个,五级岗位9个,六级岗位8个,七级岗位5个。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自觉执行上级和园区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严守工作纪律。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6.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职级的岗位。
7.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人员,经区委研究决定,可破格聘用。
(二)资格条件
1.一级岗位需具备条件:担任副县及以上职务。
2.二级岗位需具备条件:担任正科及以上职务。
3.三级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担任副科及以上职务;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6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和人事代理人员。
4.四级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4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和人事代理人员。
5.五至七级职员需具备条件:在编在岗和人事代理人员。
园区一至七级岗位,在明确任职资格和条件后,按照岗位层级从高到低的顺序,逐级组织竞聘上岗。本着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和干部职工实际工作能力等因素,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可推荐内设机构各岗位人选;竞聘者也可根据自身素质、业务熟悉程度自主选择岗位。
(一)园区领导班子正职(一级)岗位竞聘
1.发布公告
起草竞聘公告,报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试点园区、曹妃甸就业网和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告主要包括竞聘岗位、竞聘条件、竞聘程序、纪律监督、报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2.组织报名
参加园区一级岗位竞聘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填写《竞聘报名表》,送至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情况汇总
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报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4.竞聘演讲、答辩
演讲内容为:个人经历、主要成绩、任职优势及上岗后工作设想等,时间10分钟。竞聘演讲结束后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采取无记名方式现场评分。评委由区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以及外聘专家评委组成。
计分权重为:四大班子正职和其他常委70%,外聘专家(3人)30%。主考官从外聘专家中产生,主持演讲答辩。
5.讨论决定
区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成绩,提出拟聘人选,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6.公示任职
对拟聘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
7.聘任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区委、区政府与拟聘人选签订聘任合同,进行正式聘任。
(二)园区领导班子副职(二级)岗位竞聘
1.发布公告
起草竞聘公告,报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试点园区、曹妃甸就业网和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告主要包括竞聘岗位、竞聘条件、竞聘程序、纪律监督、报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2.组织报名
参加园区二级岗位竞聘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填写《竞聘报名表》,送至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情况汇总
对报名工作进行汇总,报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4.组织竞聘演讲、答辩
演讲内容为:个人经历、主要成绩、任职优势及上岗后工作设想等,时间10分钟。竞聘演讲结束后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采取无记名方式现场评分。评委由区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园区领导班子正职以及外聘专家评委组成。
计分权重为:区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50%,园区领导班子正职20%,外聘专家(3人)30%。主考官从外聘专家中产生,主持演讲答辩。
5.组织考察
根据竞聘演讲得分排序,对入围的正科级干部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卫计、综治等部门意见。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情况时,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6.讨论决定
区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7.公示任职
对拟聘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
8.聘任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区委、区政府与拟聘人选签订聘任合同,进行正式聘任。
(三)园区内设机构正职(三级)岗位竞聘
1.发布公告
起草竞聘公告,报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试点园区、曹妃甸就业网和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告主要包括竞聘岗位、竞聘条件、竞聘程序、纪律监督、报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2.园区领导班子推荐
园区领导班子按照分工,与拟参加园区三级岗位竞聘的人员,通过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等方式,根据岗位要求和竞聘人员德才表现、素质能力等情况,向其提出拟竞聘岗位建议。
3.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参加三级岗位竞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填报两个竞聘岗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
4.情况汇总
对报名工作进行汇总,报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5.竞聘演讲
演讲内容为:个人经历、主要成绩、任职优势及上岗后工作设想等。演讲时间为5分钟,采取无记名方式现场评分。评委由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代表组成。
计分权重为:园区领导班子正职30%、副职40%,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代表(4人)30%。主考官由园区领导班子正职担任,主持竞聘演讲。
6.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根据竞聘演讲得分排序,对入围的副科及以下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卫计、综治等部门意见。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情况时,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7.讨论决定
区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8.公示任职
对拟聘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
9.聘任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园区管委会与拟聘人选签订聘任合同,进行正式聘任。
(四)园区内设机构副职(四级)岗位竞聘
1.发布公告
起草竞聘公告,报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试点园区、曹妃甸就业网和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告主要包括竞聘岗位、竞聘条件、竞聘程序、纪律监督、报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2.园区领导班子推荐
园区领导班子按照分工,与拟参加园区四级岗位竞聘的人员,通过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等方式,根据岗位要求和竞聘人员德才表现、素质能力等情况,向其提出拟竞聘岗位建议。
3.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参加四级岗位竞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填报竞聘岗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
4.情况汇总
对报名工作进行汇总,报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5.竞聘演讲
演讲内容为:个人经历、主要成绩、任职优势及上岗后工作设想等。演讲时间为5分钟,采取无记名方式现场评分。评委由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正职、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代表组成。
计分权重为:园区领导班子正职30%、副职20%,内设机构正职30%,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代表(2人)20%。主考官由园区领导班子正职担任。
6.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根据竞聘演讲得分排序,对入围的副科以外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卫计、综治等部门意见。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情况时,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7.讨论决定
区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8.公示任职
对拟聘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
9.聘任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园区管委会与拟聘人选签订聘任合同,进行正式聘任。
(五)园区五至七级岗位竞聘
园区五级至七级岗位竞聘工作由各园区自行组织,园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监督指导,按以下流程进行。
1.园区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正职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本园区五至七级岗位竞聘工作。
2.发布公告。园区四级岗位公示发布后第3天,在试点园区、曹妃甸就业网和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园区五至七级岗位竞聘公告,主要包括竞聘岗位、竞聘条件、竞聘程序、纪律监督、报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3.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填写《竞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两个岗位,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资格,加盖公章。
4.竞聘演讲。演讲内容为:个人经历、主要成绩、任职优势及上岗后工作设想等。演讲时间为5分钟,采取无记名方式现场评分。评委由园区领导班子正职、领导班子副职、内设机构正职组成。
计分权重为:园区领导班子正职20%,领导班子副职20%、内设机构正职60%。主考官由园区领导班子正职担任。
5.研究定岗。园区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竞聘人员演讲得分排序、个人报名岗位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
6.人员选岗。拟聘人选对确定的岗位进行选择,如不同意拟聘岗位,视为落聘。
7.聘用。园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任合同,进行正式聘任。
竞聘工作结束后,将聘任人员工作关系转至聘用园区,进行档案封存,实行双轨制管理。制定落聘人员安置方案,注重做好思想疏导和就业引导工作,对落聘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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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中日生态工业园机构、岗位设置情况说明和绩效指标考核表
附件二:港口物流园区机构、岗位设置情况说明和绩效指标考核表
港口物流园区机构岗位设置图
港口物流园区绩效指标考核表(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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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曹妃甸报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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