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1、我市4处“电子警察”系统,将于9月25日正式启用,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将处50元罚款,扣3分。
2、滦南县城建设路安装了区间测速设备,将限制速度设定为40公里/小时(禁行大型货车),实施双向区间测速。该公告自2017年9月25日起实施,违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丰润区燕山北路、曹雪芹大街祥润家园路段(丰润区人民医院路口至镇政府路口)断交施工,请广大驾驶人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
其他
“电子警察”+区间测速+断交!唐山人经过这些路段时要注意!
我市4处“电子警察”系统,将于9月25日正式启用,点位为:复兴路与文化北后街人行横道、长宁道诚成尚品门前人行横道、新华道新湖路人行横道、艺文道九中南门人行横道。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将处50元罚款,扣3分。
已经启用的一处点位为:建华道与华岩路交叉口北(体育场西门)。
4处拍机动车不理让行人违法行为点位
已经启用的:建华道与华岩路交叉口北(体育场西门)
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建设路区间测速设备的公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建设路为滦南县城市主干道,设计为双向六车道加两个非机动道。自南大街向南路段周边有大型批发市场、夜市、公园,车流量大、人流量大,建设路自建成通车以来,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为遏制超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广大居民建议并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滦南县城建设路安装了区间测速设备,地点位于自建设路与南大街交叉口向南至建设路与向阳街交叉口之间,目前测速设备已安装调试检测完毕,按照公路技术等级选用应遵循的原则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将限制速度设定为40公里/小时(禁行大型货车),实施双向区间测速。该公告自2017年9月25日起实施,违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丰润区燕山北路、曹雪芹大街祥润家园路段(丰润区人民医院路口至镇政府路口)断交施工。交警部门提示,途经燕山北路的车辆可绕行团结路、新丰路;途经祥润家园路段可走两侧辅路,或绕行永济街、滨河南道。施工现场均已设置安全提示标志及警示灯,请广大驾驶人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在行车过程中如遇交通拥堵,请听从现场交警指挥,配合交警疏导,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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