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聚焦|成果明显!价格预裁定实施一周年盘点
2018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价格预裁定开始为广大进口企业提供便利。2018年,全国海关为25家企业制发了预裁定决定书,涉及进口货值53.5亿元。
在价格预裁定实施一周年之际,让我们听一听这些企业的声音,一起看一看价格预裁定带给企业的切实红利:
政策再好,也需要落地才能见实效。全国海关积极推广价格预裁定制度,例如青岛海关深入了解辖区企业情况,对有需求的企业开展精准推广,解决了企业的实际困难。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四方)是我国高速列车产业基地,近年持续引进技术改造大型项目,但由于涉及费用类别较广,如何向海关申报一直是企业的难题。
青岛海关在了解到此情况后,积极引导企业向海关申请价格预裁定,于2018年2月6日受理了中车四方公司提出的全国首例价格预裁定申请,2月23日制发了全国首份价格预裁定决定书。
中车四方进口部邱经理说:“中车四方在青岛海关的帮助下,在价格预裁定实施的第一周就提交了申请书,并享受到全国首例价格预裁定。中车四方对这么大的项目涉及的税款心里有了数,提前核算了经营成本,可以提高通关效率。感谢青岛海关一直以来对我们进出口业务的大力支持。”
估价技术问题有着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审核难度大的特点,企业经常难以作出准确的结论。价格预裁定可以充分发挥海关的专业优势,解答企业难题,让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
某大型德资汽车企业在天津、大连两地建设新的汽车生产线,需要进口大量设备,涉及一笔巨额设计费不能确定是否应当计入进口设备的完税价格。企业在咨询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之后,仍存在一定疑虑,律师事务所推荐企业向两地海关申请价格预裁定。
企业提交申请后,两地海关人员在深入行业开展调研、仔细审核企业提交的数百页合同等材料的基础上,分别为两家企业作出了准确的价格预裁定决定书,为企业解决了困扰多时的难题。
“海关接到客户公司申请后,一丝不苟、依法履职,认真审查了客户公司提交的资料;尊重事实,保障权益,多次与我们深入探讨;克服了情况复杂、时间紧张等重重困难,依法做出了价格预裁定决定,为客户公司的项目进口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说。
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后,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申报要素由放行前逐一审核变为企业自行申报,海关全过程抽查审核,重点进行后续的审核和处理。价格预裁定不仅可以便利企业通关,在稽查等后续环节也可以发挥相当作用。
某跨国石化公司长期进口润滑油商品,此商品需要向国外母公司支付商标费用,企业就商标费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向北京海关提出价格预裁定申请。
北京海关在充分审核企业提交材料的基础上,作出商标费无需计入完税价格的预裁定决定书。一段时间后,南方某海关的稽查部门对该企业开展常规稽查,对商标费用是否计入完税价格提出了质疑。北京海关在了解此情况后,主动联系稽查部门,通过沟通,稽查部门接受了商标费不计入完税价格的结论,企业无需再次与某海关稽查部门进行沟通解释。
企业在感谢信中写道,“以往的进口申报中,由于涉及的通关口岸较多,我们多次被不同海关问询商标费用的申报情况,我公司在通关和后续沟通的过程中需要投入相当的人力资源,对通关速度、资金成本提出了挑战。现在我公司可以凭借价格预裁定决定书办理多个海关的业务,简化了企业操作的复杂性,有利于我公司业务的拓展。中国海关的预裁定制度为企业通关的可预测性、可确定性提供法律保障,有利于企业的商业决策的前瞻性和业务运营的有效性。”
价格预裁定制度在实施的首个年头收获了很多成绩,帮助不少企业提高了成本的可预期性、简化了操作手续、节约了通关时间。在新的一年里,海关将同广大进口企业一起,不断拓展价格预裁定的覆盖面,让更多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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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估价管理处
审|稿|单|位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 青岛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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