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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检验】春耕时节进农机,这些细节要注意

又是一年春来到,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进一步提升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制造水平。

除了拖拉机、收割机,现在还有越来越多的播种、耕地、植保等现代化机械投入到农业生产一线,但是当前国产农机品种功能还不能完全满足农业生产要求,生产一线对进口高端及特种农机农具的需求仍很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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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农业机械安全与质量,不仅关系到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对大气污染防治、产业发展都有影响。海关作为国门卫士,依法对进口农业机械的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管,择其一二简要说明。


安  全

依据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农林机械安全》(GB10395)实施。以联合收割机为例:


整机标识

在机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一个明显的、不受更换部件影响的位置,其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标牌应标明商标品牌、收割机型号、发动机标定功率、总质量、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及生产制造厂名。

上车通道

上车通道应装有梯子。梯子的结构不应有使人致伤的零件和凸起。梯子第一级踏板上平面到地面的高度应不大于550mm,踏板间距应不大于300mm。保养平台上应设高度为1000mm的防护栏,防止工作人员从机器上跌落。

前、后梯子及护栏

灭火器、号牌座

应配备可靠、有效的灭火器。旧灭火器属于禁止进境物,应配备新的、取得我国消防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准入的灭火器。

应设置号牌座两处,分别在前面的中部或右部、后面的中部或左部。

*其他项目及要求详见上述国标

照明和信号装置

割幅大于等于3m的轮式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应至少装有3只大灯:2只照射割台前方,1只照射卸粮情况及后方。光源功率应不小于50W,分别设立开关。除前照灯外,所有大灯均应安装在能转动的支架上。前照灯应有远、近光。应有危险报警闪光灯。驾驶员向后视线进入盲区的收割机应设置倒车报警装置。


环  保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检验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现行排放标准

现行强制性国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20891-2014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型式核准、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限值、标签、生产一致性等方面做出要求。自2014年10月起,新进行型式核准的柴油机或整机需要符合国三阶段排放限值。

环保公开标签要求

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在产品出厂或货物入境前,在机身明显位置粘贴环保信息标签,公开主要环保信息,并在环境保护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网址:www.vecc-mep.org.cn)上传环保信息,供政府有关部门、公众和企业查询使用。


旧农业机械

旧农业机械属于旧机电范畴,部分种类可以进口。

进口许可证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2号公告《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1年)》,下表中旧农业机械进口前须取得进口许可证。

装运前检验

旧农牧林业加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棉花采摘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木材加工设备等,需要在国外启运前实施并完成转运前检验,在申报前取得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随附报告。

不得夹带禁止进境物

进口旧农业机械,尤其注意不得夹带或携有旧压力容器、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动物尸体、土壤等禁止进境物。


注: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单位: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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