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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征管】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业务操作指南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本文通过实际操作流程解读,手把手教您如何办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业务。





什么是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对我们企业有哪些利好?

通过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货物时,可提前进行测算,并选择按实际报验状态和按对应进口料件两种方式中税款缴纳较少的方式征收关税,从而合理筹划降低企业实际税负。





能不能举例进行说明?

例如:某综合保税区内A企业保税进口一批料件,完税价格计人民币100万元,关税率为5%。经生产加工后制成品完税价格计120万元,关税率10%;料件和成品的增值税率均为13%,无消费税。该企业拟将该批成品内销至国内B企业。

若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企业应缴纳关税、增值税合计为29.16万元。

若按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企业应缴纳关税税额(料件完税价格x料件关税税率)=100万元x5%=5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成品完税价格+实征料件关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120万元+5万元)x13%=16.25万元;

税款合计为21.25万元,对比按报验状态征税,节约税费7.91万元。

另外,根据文件规定,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还需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选择按料件征收关税操作流程


目前,企业选择按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需先申请设立H2010电子账册,并申报内销征税联系单及保税核注清单,具体流程如下。





01

H2010电子账册设立

企业先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申请设立H2010电子账册

在“电子账册备案申请”界面,依次录入账册表头、料件、成品、单损耗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该H2010电子账册中表头、料件、成品、单损耗等信息应与该企业金二系统账册备案的信息保持一致。填报完毕后,提交审核。



02

选择性征税联系单申报

1.登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页(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点击应用界面中“加工贸易”模块下“选择性征收关税”业务,登录选择性征税联系单录入界面。

2.在选择性征税联系单界面录入相关信息,表头栏录入企业经审核通过的H2010电子账册号,以及收货单位代码等信息;成品和料件栏录入该批需按料件征收关税的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相关信息。填报完毕,提交审核。




03

核注清单申报

1.登入单一窗口,点击应用界面中“加工贸易”模块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金二)”业务。

2.在金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界面“数据录入”功能中选择“保税核注清单(出口)”,在核注清单界面依次录入表头及表体相关信息,其中,手(账)册编号填报该企业金二系统账册编号,清单类型填报“普通清单”,报关标志填报“报关”,报关类型填报“关联报关”。填报完毕后,提交审核。




04

报关单申报

1.选择性征税联系单及保税核注清单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登入单一窗口,进入货物申报界面,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录入相关信息。其中,征免性质栏填报“选择征税(899)”,随附单证栏填入对应的出口保税核注清单编号和选择性征税联系单编号,商品信息栏填报成品信息。

2.完成报关单相关信息录入后,向海关提交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报关单申报,系统自动按照成品对应的进口料件征收关税。


供稿单位:长沙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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