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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注意了:这些制度红线不能踩
“四个严禁”画出“制度红线”
市纪委重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近日,市纪委印发通知,再次以文件形式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注意事项做出严格规定,以此约束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行为,着力倡导形成朴素节俭、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风气。
违规操办红白喜事一直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之一,目前我市又有抬头之势。从今年受理的信访举报来看,反映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仍占有一定数量。
说明党员干部放松自我要求、对相关规定认识不到位,我们必须加强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防四风抬头。——市纪委相关负责人
《通知》重申,党员干部操办本人和直系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遵守“四个严禁”。
1严禁本人及借其他近亲属名义,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借机敛财;2严禁邀请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或存在利益冲突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活动;3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或存在利益冲突的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4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或存在利益冲突的管理服务对象举办的婚丧喜庆活动。同时,《通知》强调了逐级报告承诺制度。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如实填报《临安市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承诺表》,写明拟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对象、规模等信息,并在相应的时间内按照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报备。
据了解,市纪委将严格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教育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