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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换届纪律的事儿,不能再添了!!

2017-02-23 贾歆琰 天目清风

今年,“换届”依然是高频词。


在小编身边,就在1个月前,又发生了违反换届纪律的事儿。

案例

案例一:

2017年1月11日,金华市浦江县虞宅乡正式启动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陈方聚是虞宅乡外高坑村的一名党员。1月12日,陈方聚散布不实言论,怂恿该村3名党员自荐报名竞选村支部委员,还要求他们不要投票给另一名党员陈某。其中2人当场拒绝,另外1人答应,于是陈方聚承诺会帮他拉票。


陈方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换届纪律,造成了恶劣影响。1月15日,经虞宅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方聚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责令其通过电视向全县做公开检讨。

 

案例二:

去年下半年,浦江县郑家坞镇纪委接到举报,反映江桥村在推选镇第15次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时票数异常,工作表现较好的村支部书记钟道赞只获得3票,而工作表现平平的村党员葛如田则获得了15票。


原来,在推选会召开前,葛如田伙同该村党员张生庆、村主任葛瑞峰及村妇女主任郑凤英等人通过电话或口头的方式进行拉票,要求参会人员把票投给葛如田,使葛如田以高票数位列第一。


经研究决定,镇纪委给予葛如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组织关系转入镇党校支部进行整转教育,并责令其通过电视向全县做公开检讨;给予张生庆党内警告处分,组织关系转镇党校支部进行整转教育;取消村主任葛瑞峰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停止郑凤英村妇女主任职务。

纪律链接

在党中央一再强调换届纪律“零容忍”“九严禁”的高压态势下,陈方聚、葛如田等人在党内选举中怂恿他人参选、搞助选等,公然触碰换届纪律“高压线”,这是对党纪国法的极不尊重,理应受到严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打出“组合拳”

为顺利开展全县村级组织换届,浦江县纪委打出“组合拳”保驾护航。


1、在严明“九严禁”的基础上,浦江提出农村党员干部“五个不”——不出入娱乐场所;不散布与换届有关的不实言论;不拉票、不助选;不组织、参加与换届有关的聚餐聚会、送礼收礼。


2、组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换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全县1.6万余名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签订守纪承诺书;400余名驻村干部为农村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严肃换届纪律宣传课;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天通过农民信箱、村干部工作微信群等平台发送廉政短(微)信。


3、围绕不拉票、不聚会、不喝酒的“三不”铁律,持续聚焦换届风气,浦江县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4次,发现问题9个,处理4人次,并将检查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关责任人在电视上向全县公开检讨,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


4、紧盯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16年5月组建农村基层作风巡察组,率先对矛盾最尖锐、问题最突出、选情隐患最集中的浦南、仙华15个重点村开展巡察试点。巡察组共接收信访106件,发现基层干部作风问题21件,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2件,立案查处6人,起到了保障平稳换届的作用。


5、开展村级财务清理专项行动,厘清换届财务账。2016年11月底,全县420个村(社)均完成了村级财务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集体资金3.15亿元,发现违规资金340.8万元,16名农村党员干部被党纪处分,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奠定了良好基础。

评论

就在小编做微信的时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报道了一起违反换届纪律的事:天台查处一起村级组织换届利用微信红包拉票贿选案件。事件一经发布,立刻引发热议。


小编邀请浙江日报知名评论员刘雪松老师,来谈谈他的观点。



换届选举,一分钱也是贿赂


100元的微信红包,60个人抢,人均1.66元,怎么都不起眼。但是自荐天台县洪畴镇福丁村村委会主任选举的戴某,2月6日将这个微信红包发在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特殊当口,发在了有123人的村微信群里,性质就两样了。当天晚上,洪畴镇党委根据村网络舆情监督员的举报展开调查,确认戴某此举为拉票贿选行为,作出决定,取消戴某自荐人资格。天台县公安局对戴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微信朋友圈有句话叫做,“一分也是爱”。戴某在换届选举的节骨眼上发出去的100元红包,显然不是用来“爱”的,而是用来攒人气的。从这个意义来说,一分也是贿。


但不少网友觉得戴某有些冤,认为镇党委此举是矫枉过正,关键就是觉得,人均1.66元的红包太不起眼,不值得这么小题大做。


当今社会对于执纪,有一种特殊的情绪就是:抓得不紧不严有人要骂,抓紧抓严了也有人骂。这些情绪的产生,有些属于执纪尺度的把握问题,有些则属于网友对不同执纪情况的性质认知偏差。


100元的红包这么多人抢,确实不多。但是按照微信红包“一分也是爱”的普遍心理,它带给这个微信群里的人们的“好感”,却是能够起到“加分”效果的。当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所有候选人都不发红包、唯独这一个发红包的时候,此中的不平衡已经产生了。这时候,区区100元微信红包,打破的不仅是公正公平的规则,更是中央反复强调的“零容忍”的政治规矩。完全有可能,它撬动的是一种拉拢选票的竞争方式,使得这场选举从100元,变成量与质的升级变化,最终将这场选举推到各种不择手段的利益勾兑当中。


钱不在多,一分也灵。水不在深,不平则浑。天台此举,是对贿选现象“零容忍”的一次具有标杆意义的执纪。“零容忍”,就是要让选举与金钱之间,达成“零”的洁净关系,是对选举与金钱之间“一分也是贿”的铁面断案。“零容忍”,难在“零”字,也在“零”字。湖南、辽宁等地贿选事件之后,从中央到基层,从严从实狠抓选举纪律,已经成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共识。在“零容忍”的一把尺子之下,选举的纯洁度、透明度、公正公平度,都处在制度的笼子里面。

这时候,尤其对于基层还不能完全与乡俗气息完全切割干净的选举来说,微信红包发出去的一分钱,都有可能打破选举平衡,因此,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甚至包括貌似持包容态度的旁观都,都必须适应纪律面前彻底“清零”的执纪新常态。


戴某因为100元的微信红包被处罚,一些网友喊冤,可能内心当中有着“不解渴”“不过瘾”的心态。因此对于执纪部门来说,对贿选现象的“零容忍”,这把尺子,还有一个量到底、量到边的过程,以接受社会的检视。而对于网友来说,也同样需要有一个检视目光的调整过程,不要在“零容忍”的执纪过程中,把过去的问题跟现在的问题比,把今天的100元跟过去的100万元比,从而越比越不心理平衡,越觉得正常的执纪也是矫枉过正。


以“零容忍”的姿态与行动消除贿选,是人心所向。对于选举拉票来说,一分也是贿,一分也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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