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蒲江天然水域禁捕十年!
近日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明确了我县境内
天然水域
禁捕十年!
一起来看看《通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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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全文
通告重点解读
根据《通告》,禁捕范围包括全县天然水域。禁捕时间自2020年9月1日0时起,禁捕期暂定为10年。禁捕期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除此之外,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通告》明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使用拖网、围网、地笼网、罾网、滚钩等禁用渔具,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捞,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违反禁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于大家关心的个人游钓,《通告》也有说明:对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一线多钩的垂钓行为,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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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蒲江县农业农村局:028-8852521蒲江县公安局:110 、028-88554440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28-88531315新闻多一点
2020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等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打击非法捕捞。1—6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先后开展执法行动2.99万次,出动执法人员22.04万人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03万起,查获涉案人员1.22万人次。同时农业农村部公布今年14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渔政执法机构查处的首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渔业资源与生态文明建设的10起典型案例。(详情点击:农业农村部公布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