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维权,蒲江市场监管在行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年一度的3.15又来啦!
小编来带你看看:
在消费维权方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怎么做的......
通过在线滚动播放视频、网络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线上宣传方式开展宣传,刊发新闻稿件18条,播放宣传视频180分钟。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及电视、报刊等渠道,向消费者讲述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微信、微博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和消费提示16条,指导消费者防范消费风险和隐患。
结合“3.15”系列活动开展专项检查,深入农贸市场、药店、生产企业等市场主体,重点针对民生食品、医疗药品、农资产品等的质量、价格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10余家次,提醒告诫商家34家次,规范明码标价20余处。
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启动应急值守机制,全天24小时值机接线,确保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对于接受的投诉举报确保当天100%分流处置。截至目前,2021年已接受消费投诉举报3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5万余元。
积极开展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工作,坚持以点带面,扩大覆盖面,打造诚信经营标杆,建立良好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截至目前,蒲江县早康药房、成都市新信佳电器有限公司和成都三千米甜蜂业有限公司3家单位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目前全县已有14家“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示范单位。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升我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体验舒心度,着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港、国际生态公园城”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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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胡象伟执 编 :胡径野来 源 :县市场监管局编 辑 :伍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