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十年禁捕,保护水生生物,蒲江在行动!
实施“十年禁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长江母亲河,从全局计,为子孙谋作出的重大决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年是实施“十年禁捕”第一年,我县从建立长效机制,实行高压严管等方面着力,推动禁捕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今日蒲江、蒲江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渔业法、“十年禁捕”等相关政策法规和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渔事行为的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了民众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的自觉性。禁捕开展以来,印发《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关于加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告知书》等宣传资料12000余份、发布信息20余次,群发短信1000余条。
强化监管,构建多层次监管体系。
在人防方面,建立了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体系,根据全县禁捕和天然水域分布的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了92名的巡护队伍,对全县天然水域开展护渔检查、禁捕政策宣传、协助开展对非法捕捞的打击等相关工作。巡护队伍组建已来,开展巡查3500余人次,发现并劝阻违规垂钓800余人次。在技防方面,在重要河段河道,设立全天候的实时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全县将建立9个监控点。同时设立并公布禁渔管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接到举报电话6次并及时调查处理,做到接件有核实,调查有结果。
强化渔业资源恢复,积极开展增殖放流。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对保护和恢复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多样性,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每年6月6日是全国放鱼日,我县组织开展天然水域集中增殖放流活动,共放生花䱻、唇䱻、黄颡鱼、中华倒刺鲃苗种共计7万余尾。县域内2家水电企业也同步增殖放流苗种共计1.4万余尾。在此,呼吁社会各界,要严格执行增殖放流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关注水域生态、关爱水生生物。
强化执法打击,形成强大震慑。
认真落实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拳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自2020年9月1日起,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件,其中2件已移送公安,另有3起案件正在调查中,收缴电捕鱼器具6套,清理违规网具13张,罚款8500元。对餐馆、招牌、菜单及高速路口等是否有“河鲜”“河鱼”“河虾”等违法广告,在网络平台通过关键词搜索,查找是否有违法等图片、广告,累计检查2173个次,责令1家户外广告有“河鱼”字样和6家菜单上标注有“河鲜”、“野生”字样的经营户当场整改。督促11家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立即整改,排查农贸市场764家次、水产品销售单位245家次,监督抽检水产品29批次,合格率100%。
6月30日后,今年禁渔期结束了,但广大市民朋友仍然需要遵守天然水域“十年禁捕”规定!天然水域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撒网、刺网等网具捕鱼,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一线多钩的垂钓行为,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下一步工作重点
将继续对 “电毒炸”等各类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收购加工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使用禁用渔具和各类船舶特别是“三无”船舶进行捕捞等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政策,打好“十年禁捕”攻坚战、持久战。在此正告还在进行或想去禁捕天然水域进行违法捕捞的人员,莫要向天然水域鱼儿下黑手,下手必惩;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十年禁捕这一利国利民的社会事业中来,切实保护好天然水域水生生物,再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景。我们实施有奖举报政策,欢迎大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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