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巡察内容
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以及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对于群众反映的个人诉求问题,县委巡察组将按程序移交相关单位。★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为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除了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外,县委巡察组还上线了巡察意见收集“微信箱”。巡察期间,大家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巡察意见收集“微信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实名或者匿名反映问题,具体操作方式如下:01
扫描巡察组二维码02
仔细阅读“意见收集须知”→勾选“我已阅读以上条款”03
选择“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模块04
填写反映人、被反映人信息05
填写举报正文,描述需要反映问题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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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教育局、甘溪镇、城建投公司
联系电话:15881079257
电子邮箱:pjxcyz@sina.com
巡察意见箱位置:县教育局(鹤山街道蒲砚村6组48号县教育局大门右侧处)、甘溪镇(甘溪镇南街54号甘溪镇政府大门左侧处)、城建投公司(寿安街道迎宾大道88号招商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右侧处)
巡察意见收集“微信箱”:
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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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委党校、兴蒲公司、寿安街道和平社区、丝栗村
联系电话:15881079287
电子邮箱:pjxcrz@sina.com
巡察意见箱位置:县委党校(鹤山街道蒲砚村6组48号党校大门左侧处),寿安街道和平社区、丝栗村(均设置在寿安街道政府街10号街道办事处大门右侧处),兴蒲公司(鹤山街道飞龙路49号1楼大门左侧处)
巡察意见收集“微信箱”:
第二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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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文体旅局、县司法局、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电话:15881079263
电子邮箱:pjxcsz@sina.com
巡察意见箱位置:县司法局(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左侧处),县文体旅局(鹤山街道桫椤路上段54号县文旅局大门右侧处),县自来水公司(鹤山街道建设路7号蒲江县自来水公司正门处)
巡察意见收集“微信箱”:
第三巡察组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监督内容和受理范围,直接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温馨提示:反映问题一定要对应被巡察单位所在的巡察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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