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文明观察 】曝光!违规逆行,你以为跑得脱?
非机动车要
靠道路右侧通行
这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
也是最基本的出行常识
但还有很多人
嫌麻烦、图省事、抄近路
……
选择逆向行驶
不但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今天
蒲江交警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近期一批交警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机动车逆行”行为进行曝光违法地点:朝阳大道飞虎路口
交通违法者:陈某某
所属社区:鹤山街道鹤山社区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飞虎路口
交通违法者:李某某
所属村社:甘溪镇箭塔村
违法行为: 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飞虎路口
交通违法者:蒲某
所属村社:鹤山街道六合村
违法行为: 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飞虎路口
交通违法者:吴某某
所属社区:鹤山街道天华社区
违法行为: 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飞虎路口
交通违法者:张某某
所属村社:西来镇石桥村
违法行为: 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飞虎路口
交通违法者:郑某某
所属社区:鹤山街道驭虹社区
违法行为: 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
交通违法者:叶某某
所属村社:鹤山街道天华社区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
交通违法者:唐某
所属村社:鹤山街道驭虹社区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
交通违法者:赵某某
所属村社:鹤山街道干柏社区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
交通违法者:罗某某
所属村社:鹤山街道全兴社区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
交通违法者:李某某
所属村社:鹤山街道了翁社区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日
违法地点:朝阳大道
交通违法者:张某
所属村社:鹤山街道梁江社区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人生无捷径
生命无返程
每一次逆行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请市民朋友们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号外 · 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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