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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的寒假即将结束,兰州市中小学生将于本周末迎来新学期开学报名,2月26日正式上课。
今春开学之际,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在开学报名时将经过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内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同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禁止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损害学生利益。
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或收费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特长班和兴趣班。
2018春季学校教育行政事业及代收费表 | ||
收费项目 | 执收依据 | 标准 |
公办幼儿园保育费 | 兰价费发〔2016〕140号 | 省级示范: 日托:180-380元/生·月 省级一类: 日托:120-200元/生·月 简托:110-170元/生·月 标准化 : 日托:100-150元/生·月 日托:80-100元/生·月 |
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 免费 | |
义务教育阶段书费、教辅材料 | 免费 | |
普通高中学费 | 甘价费[2008]202号 | 省级示范:660元/生 |
普通高中住宿费 | 甘价费[2008]202号 | 7人及以上:150元/生·学期 |
中等学校学费 | 免费 | |
中等学校住宿费 | 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 | 八人间以上:500元/生·年 |
校服 | 公开招标、不得超过两套 | |
寄宿制学校床单、被套、枕巾 | 学生自愿 | |
作业本费 | 甘价费[2004]404号 | 小学10元,初中13元, |
文丨兰州晨报记者 武永明
编辑丨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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