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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近日兰州新区向社会公布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178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将实现“最多跑一次”。
按照《甘肃省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和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年和“放管服”改革突破年要求,兰州新区制定了《兰州新区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兰州新区今年将以“四办”改革为抓手,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营造服务最优、效率最高、门槛更低、成本更小、体验更好的办事环境和发展环境。
据介绍,这次向社会承诺的178项行政权力事项涉及兰州新区经发局、规建局、国土局等12个部门。对清单所列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群众和企业均可在兰州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最多跑一次”办结,部分事项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新区子站实现“零上门”办理。
兰州新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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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异地就医结算出新规
实现“两降低三取消”
3月20日,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从兰州新区获悉,为减轻参保人员经济负担,实现“同城同待遇”,兰州新区异地就医结算出新规,实现“两降低三取消”。
据了解,调整后新区参保人员转外就医自付比例降低。根据甘肃省社保局对省属参保人员的的结算标准:
①降低了转外就医人员的自付比例,由原来个人先自负20%,调整为个人先自负10%。
②未异地安置备案人员自付比例降低。降低了没有办理异地安置、转外就医,同时又不符合急救、抢救的参保人员的自负比例,由原来个人先自负50%调整为先自负30%。
同时,根据新规:
①取消未异地安置备案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只报销一次的规定;
②取消异地就医结算个人垫资。修订结算流程,由原来“住院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资,出院后再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修订为只要在办理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在省部级异地直接结算平台上备案后,在备案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实现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参保人员不必再个人垫资;
③取消原来开具一次转院证明只能报销一次的规定。
新办法规定,参保城镇职工经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同意,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凡属一个完整治疗体系的多次转外就医费用,均给予转外结算处理。
文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王钊
编辑丨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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