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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永明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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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今年中考招生录取时,师大附中、兰州一中等13所优质高中共拿出3672名招生计划对口分配到城市四区全部85所初中学校。


2018年兰州市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参与分配的优质高中包括12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师大附中、兰州一中、兰炼一中、兰化一中、兰炼二中、兰铁一 中、兰大附中、兰州二中、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兰州西北中学、兰州二十七中、交大东方中学 )、兰州四中。


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60%(兰州交大东方中学对口分配比例为20%),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40%。逐步加大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2021年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75%。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必须填报对口高中;


3、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


4、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参与对口分配的优质高中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在兰州市教育局划定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 州四中)科目Ⅰ最低录取控制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等级达到要求时,按照统招第一志愿30%(其中 ,兰州一中为35%,兰州交大东方中学为70%,兰州四中为50%)、统配志愿60%(其中,兰州交大东 方中学为20%,兰州四中为40%)、自主招生志愿10%(其中,兰州一中为5%)、统招第二志愿的顺 序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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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8年城市四区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对口分配表



文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武永明

编辑丨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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