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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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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区教育局5月23日晚公布了《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小学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各小学按西固区教育局划定的本校服务半径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凡辖区居住的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初中招生继续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组织,凡2018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同时,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 尽可能接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西固区教育局要求,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校不得随意扩大班数和超计划招收学生。全区中小学班额统一设置为每班上限55人,对超班额招收或者转入的学生,以及擅自招收的学生,审批不通过,不予建立学籍,不拨付公用经费。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遏制学生无序流动,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读。各校应在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学籍,9月23日前完成新生国网学籍注册工作。

    

从2018年起,小学招生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招生,凡是跨区(即城关区、安宁区和七里河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西固区就学)、跨片的择校生不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对口划拨”资格承诺书》,并由区教育局建档备份标注(就学期间不予更改),小升初划拨时由市区两级联合招办调配入学。非初始年级转学必须符合小学入学原则,在不突破班额限制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可不认定为择校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初中择校取消优质高中统配资格。

    

各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纪律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中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要完善招生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咨询电话:

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一处:8831608;

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二处:8801779;

西固区纪委举报投诉电话:7556871;

西固区教育局:7553064。


小学招生



招生时间:7月5--7月15日


全区小学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5--7月15日。各小学要从6月中旬开始,在校门口公示报名时间、招生条件、招生片区、携带资料、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各小学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群众来访,确保本校服务半径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招生顺序:两个批次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需提供无房证明)、有房无户、无户无房等情况,排序注册入学,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意见》精神,制定本校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自主开展招生工作。


1

第一批次:西固区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按《西固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说明》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入学儿童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有房有户儿童。指户口和住房均在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均为入学儿童监护人。

    

第二顺序:B类有户无房儿童。指①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适龄儿童父母还需持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为其父母,现无房,暂时租住,出居房产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③户口在片区内且居住在片区内公房。

    

第三顺序:C类有房无户儿童。指户口不在片区,所购住房在片区内。

    

第四顺序:D类学校撤并儿童。指因居住地农村小学已撤并,家长在我区城区务工,并且户籍在本区光月山村、大库沱村、龙爪山村等常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租房合同、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家长在我区城区务工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报名录取流程。


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各校应依据该类别户口迁入时间和购房时间依次排序录取。超计划及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儿童由教育局调配至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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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需提供监护人西固区居住证、入学儿童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已在西固区购房、参加社保的家庭还要准备房产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根据学位空额,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E类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西固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房产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第二顺序:F类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西固区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

    

第三顺序:G类有证有社保租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

    

第四顺序:H类有证租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的随迁子女。

    

监护人尚未领取到西固区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在各批次、各类别儿童招生完毕后,如学校仍有学位空额,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凭证签发时间顺序招生入学。

    

3、招生要求

    

(1)各校按序自主招生,应尽量安排紧凑、有序,力争7月10日前完成本校招生工作。城区所有学校于7月10日下班前及时将招生人数报区教育局备案,以便区教育局做好后期对未入学学生的调配工作。

    

(2)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3)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到临洮街二校特教班入学,或者到片区内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

    

(4)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手续到政府安排的住所片区内学校入学。

    

(5)如提供的户口本、房产证、入住证明、居住证等材料不实,一经核实,取消本片区入学资格。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调配到其他小学。

     

4.相关说明

    

(1)各学校按招生程序依次招生,按顺序招满后,未招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凭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在片区按招生顺序报名。片内学校招生计划满额的情况下,携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1日至12日到片区所在学校登记,学校审核后将复印件留存备查,并进行汇总后于7月13日上报西固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于7月14日对未入学学生进行调配入学,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自动放弃在西固区公办学校入学,回户籍地就读。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的片内学生,超过招生时段,且片内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登记调配至其它学校就学。

   

(2)各中心校和未划定服务半径的学校仍按原片区招生。


照顾政策


根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军人子女,紧缺人才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对重大项目建设中就地安置尚未还建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在学校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可优于进城务工子女进行安置或调配入学。


西固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


1.兰化一小:铁路以南,大坝市场以北,天鹅湖以西,寺儿沟排洪沟以东范围内的天鹅湖小区(13街区和14街区)、22#街区(13-17号楼)、有机厂家属院、工农村南、北小区以及临洮街小区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兰化三小:石化北站小区以南(含西固交警大队家属楼小区),西固巷(粮食局家属楼、石化动力厂家属楼和家具五厂家属楼)以北;兰州高压阀门厂(合水路)以西,108市场(西固中街)小区以东区域;北站十字安厦家园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3.兰化四小:铁路以南,大坝市场以北(不含福利一小门前家铭小区),山丹街益民市场以西,水厂什字以东(庄浪西路路口处的小桥洞以东)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4.兰炼一小(福利二小):先锋路立交桥以东,深沟桥以西,马耳山、小坪山角以北(不含宏泽园),铁路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片内石化东苑小区;石化幸福小区6栋楼(1011至1016号楼);蓝馨花园A区3栋楼(9、11和29号楼),B区9栋楼(39至47号楼)。

    

5.兰炼二小:牌坊路立交桥以西、福利东路以北的石化幸福小区、文化小区和辰光小区;牌坊路立交桥以东、福利东路以北的石化幸福小区1001至1010号楼;牌坊路立交桥以东、福利东路以南的石化幸福小区,石化南山小区和石化技术学院东区;蓝馨花园A区1至8号楼、10号楼和12至28号楼,B区30至38号楼所在的片区。

    

6.西固一小:招收西固巷(东西向)以南,铁路以北,合水路以西,康乐路以东片区的适龄儿童。

    

7.西固二小:招收西固巷(东西向)以北,西固西路以南,合水路以西,康乐路以东片区的适龄儿童。

    

8.福利一小:招收寺儿沟以东,公园路以西,铁路以南,元卯山、石头坪角以北(不含福利西路以南,顶好商场以西区域),片区的适龄儿童。(含福利一小门前家铭小区,不含兰化一小和兰化四小片内学生)

    

9.福利三小:招收公园路以东,先锋路立交桥以西,铁路以南,石头坪、马耳山角以北(含宏泽园小区)片区的适龄儿童。

    

10.玉门街小学:招收合水南路以东,玉门街(南北向)以西,铁路以北,西固中路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

    

11.临洮街一小(临洮街二小):招收顶好商场以西,福利西路以南;寺儿沟以西,福利西路以北;西柳沟铁路道口以东,大坪山角以北,铁路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

    

12.桃园学区小学部:招收化工街以北,石岗以东,高压阀门厂以西,黄河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

    

13.实验学校:招收合水北路以东,西固中路以北(不含安厦家园),玉门街以西;玉门街(南北向)以东,牌坊路以西,铁路以北片区的适龄儿童。

    

14.二十一中小学部:招收牌坊路以东,铁路以北,陈官营桥以西片区的适龄儿童。

    

15.西固区兰化二小:招收铁路以北,西柳沟铁道口以东,康乐路以西,化工街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三类学生统一调配


西固区教育局根据“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制定本区初中招生工作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对口划拨方案经兰州市教育局审批后,于6月12日统一向社会公布。

    

招生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17年10月15日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单。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对口划拨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中招生工作,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

    

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

   

(1)2017年10月15日以后转入的学生;

(2)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第(2)(3)类学生持相关证明于6月13日—15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中第(2)类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第(3)类学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


时间安排


6月6日,各小学张榜公布本校毕业生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班级、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及门牌号等。


6月8日前,各小学完成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


6月12日,公布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


6月13-15日,外地(外县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的,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居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6月13—6月28日,市区联合招办进行各公办招生学校正式审批录取。


6月29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7月2日—3日,各公办招生学校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手续。   


文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武永明

编辑丨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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