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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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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省招委会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艺术体育类也实行知分填志愿。高考录取从7月5日开始,8月26日结束。


严防考生志愿码被盗


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于6月下旬通过三种方式查询高考成绩,到县(区)招生办查询;选择拨打移动12580 信息服务中心、电信168声讯台、联通1161148查分热线进行查询;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免费查询,网址:http://www.ganseea.cn。


填报志愿期间,全省各地将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中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和篡改。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以谋取非法利益。要严格规范信息发布,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考生信息外,只能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名次以及录取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艺术体育类四大变化


今年,艺术体育类的招生录取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是提前划定体育、艺术类参照分数线,考生在知分、知线、知位次的情况下填报高考志愿;


二是省内高校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认可我省制定的录取原则的高校,其体育、艺术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三是对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以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但不遵循我省录取原则的院校,使用“1+1”顺序志愿模式分层次录取,实行专业课和文化“双上线”全部投档;


四是增加考生志愿填报数量,提高考生与高校的双向选择机会以及考生志愿匹配率和录取满意度。

未投档考生录取无效


高考录取工作从7月5日开始,8月26日结束。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招生院校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省外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报考省内民族院校的汉族考生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执行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及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散居少数、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以及不区分民族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 分)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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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考今年起取消鼓励类加分项目


5月27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高考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我省取消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五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的加分项目主要涉及体育特长、奥赛、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优秀学生、艺术特长等。


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


各类享受照顾考生须在5月底前提交照顾证明,逾期一律不予认可。对于享受各类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项目除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外,还在考生所在县级招生办和考生所在单位及中学集中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甘肃省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文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魏娟

编辑丨梁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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