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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降25%,ETC优惠叠加!我省将在两段高速公路开始货车差异化收费试点

兰州晨报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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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建立依法规范,科学合理的差异化收费模式,经省政府批准,自2018年10月31日8:00时起至2019年10月31日8:00,我省将在G30连霍高速公路高台至总寨收费站区间内及S2兰郎高速临(夏)合(作)段区间内开始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


▲资料图片


据悉, 在G30连霍高速公路高台至总寨收费站区间内试行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间通行费按八折征收(即优惠20%)。同时,对持有我省电子缴费(ETC)陇通卡的货车,行驶上述路段时在原有5%优惠的基础上再优惠5%(ETC陇通卡累计优惠10%)。两项优惠叠加享受。


在S2兰郎高速临(夏)合(作)段区间内试行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间通行费按七五折征收(即优惠25%)。同时,对持有我省电子缴费(ETC)陇通卡的货车,行驶上述路段时在原有5%优惠基础上再优惠5%(ETC陇通卡累计10%优惠)。两项优惠叠加享受。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差异化收费试点只针对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外省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只享受基本优惠,不享受ETC类优惠。客车、非法超载超限货运车辆、“绿色通道”和其他减免车辆仍按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执行,不享受差异化的任何优惠措施。  

 
据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差异化收费试点将缓解高速公路并行国省干线公路拥堵情况,提升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通道货物运输成本,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文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徐静雯 刘有中

编辑丨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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