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甘肃省三所院校招聘57名工作人员(附公告、岗位表)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兰州晨报
点击图片可放大
5.应聘人员年龄: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08:30至2019年5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lzre.edu.cn/),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左侧查询入口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学院人事处统一进行修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1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
准考证由我院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通过学院网站首页通知。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我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备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笔试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通过我院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我院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按规定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学院网站通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复检均在兰州市三甲综合医院进行,由我院指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院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我院审核审批,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对2019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学院网站(http://www.lzre.edu.cn/)公布。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931-8799231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监督电话:0931-8798186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5日
点击图片可放大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对报考年龄有其他要求的岗位以《岗位列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2019年4月29日-5月1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系统注册。提交报名申请前要先进行报名系统注册,于2019年4月29日08:00至5月11日18:00登录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9.76.156 .77/zpNew/index.do),点击进入“在线应聘”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名期间忘记密码的,通过报名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2、提交报名申请。注册完成后,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08:00至5月11日18:00。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报名技术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我校咨询电话联系。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08∶00至5月11日18∶00。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一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本人自负责任。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进行修改,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1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
学校负责准考证的印制和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学校通过其网站通知,网址见《岗位列表》。
四、资格复审(2019年5月22日-5月31日)
资格复审由学校负责,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学校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五、笔试(2019年6月1日)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主管部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教育知识。笔试时间见《岗位列表》,笔试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由学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六、面试(2019年6月28日-7月6日)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主管部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学校通过人才招聘网站通知。
七、考察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进行考察;国外留学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应聘者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颁发授予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在公示期内尚未授予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授予学位证明。国外留学人员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
八、体检、公示、审批及备案
1、体检。以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的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2、公示。学校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
4、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九、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 档案转移等手续。
十、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和学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59.76.156.77/zpNew/index.do)发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阅。
5、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未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应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6、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931-7941425、7941336
监督电话:0931-7941338
点击图片可放大
来源丨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梁秋燕
新闻多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