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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人!兰州高新区、酒泉卫生系统、卓尼县公安局招聘啦~(附岗位表)

兰州晨报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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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公告


因工作和发展需要,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兰州高新区)面向全省范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详见《职位简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学历、专业及报考年龄以《职位简表》中的岗位要求为准(部分面向退伍军人招考的岗位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及以上)。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5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三楼政务大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55号)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两寸同版彩色照片3张;

(3)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4)《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张贴同版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报名表格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zhtp.gov.cn/)下载。

(二)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人际沟通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相同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采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合并招聘岗位等方式进行调整。

面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17: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体检合格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平时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在兰州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照兰州市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参加企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279386、8279731

举报信箱:lgxzzrs@163.com

举报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931—8552497

附件:兰州高新区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7日



2019年甘肃酒泉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需求,计划在第十三届甘肃地区校园巡回医疗卫生专场招聘会期间,为酒泉市部分县(市、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其中:肃州区11名,金塔县18名,瓜州县28名,敦煌市1名。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市2019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取得毕业证而未取得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持有招聘岗位专业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卫健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招聘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甘肃省卫生职业学院和甘肃省中医药大学指定的报名点统一组织报名,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在相应的报名地点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5月21日9:00-12:00 甘肃省卫生职业学院

5月22日9:00-12:00 甘肃省中医药大学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考生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前下载填写,现场提交)。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2019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等相关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报名小组统一负责。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查看核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由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业课程成绩出现不合格经补考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是否聘用。因参加各类比赛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部分学业课程补考的,以补考成绩为准,同时提供参加补考的证明材料。

2.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及专业知识问答等方式组织实施。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本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录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

(三)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聘用,如用人单位岗位紧张,无法全部聘用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对公示期有反映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核查,经查存在影响拟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签约。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按招聘领导小组公示的人选名单组织实施。

(五)考察。对签约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与报名签约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通过征询签约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报备。招聘报名结束,市人社局现场收取报名花名册,其他招聘形成的材料交市卫健委保管,签约情况于校园招聘会结束30天内,报市人社局、市卫健卫备案,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七)复审。2019年8月31日前,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进行复审,在档案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负责。

(八)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各县(市、区)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九)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区)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文为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招聘会结束后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5.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解释说明。

8.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肃州区:蔺国瑞 18993738558  闫君 09372650678

金塔县:李 军 15095653433

瓜州县:李振斌 13893719690

敦煌市:张文婷 17745883632

9.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9372618488

市卫健委 0937266438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酒泉市2019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卫健委

2019年5月17日



卓尼县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强化全县维稳处突、治安防控及公共安全管理,更好的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19号),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甘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发〔2019〕17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的方式,按报考岗位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卓尼本地户籍(自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将户籍迁入卓尼县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条件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无红绿色盲;

6.男性净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8米及以上;

7.年龄限定:男性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女性为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8.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人员及2019年应届毕业生;

(7)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90名(其中男85名,女5名),详情见卓尼县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四、加分条件


对于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县公安局民警职工(含退休、病故)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最多加一次,不得累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4日—5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卓尼县公安局

3.报名方式:初审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身高、视力进行预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填写《卓尼县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按提示生成)、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役军人)、结婚证(因婚迁入人员)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必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不得代报、代办理;

5.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

6.缴纳报名费150元;

7.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至开考比例。

(二)招考方式及程序

1.笔试

笔试参考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百分制计算。所有考生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09:00—11:00)

(2)笔试地点:卓尼县(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12日—6月14日在卓尼县公安局领取; 

(4)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的方法排序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照参加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双语岗位(4001)的考生,必须使用藏汉双语(安多藏语)进行面试,如不会使用藏汉双语,无面试成绩;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考察;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参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 48号》组织进行,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按报考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

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

纵跳摸高:≥245cm为合格。

2.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

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

纵跳摸高:≥210cm为合格。

(四)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卓尼县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资格复审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择业证);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等信息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由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聘用办法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统一填写《卓尼县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县公安局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六、工资待遇及保障


1.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2.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四部分组成。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1)基本工资2800元/月;

(2)岗位工资分岗位基本工资和等级工资:

①岗位基本工资800元/月;

②等级工资300元/月;

(3)绩效工资124元/月;

(4)值班补贴为355元/月;

(5)下列项目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直接扣除:

①个人所得税;

②应缴纳社会保险中个人支付的部分;

③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支付的部分;

④其他依法依规应扣除的部分。

3.警务辅助人员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入当年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县公安局代为扣缴办理;

4.县公安局为聘用人员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

5.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产护假等福利待遇。


七、其它事项


1.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2.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941-3622029       

 县公安局:  0941-5934080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941-3621422


 附件:卓尼县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卓尼县公安局

 2019年5月17日


来源丨兰州高新区网站、酒泉市人社局网站、卓尼人社(ID:znxrlzyhshbzj)(版权归原作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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