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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通又进了一步!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兰州晨报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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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日,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本次竣工环保验收会由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设计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华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中铁济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验收调查单位)、兰州森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和5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


会前验收工作组成员踏勘了项目现场,会议期间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介绍、验收调查单位关于项目环保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


    专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东岗段)起点位于西固区陈官营,途径安宁区、七里河区,终点位于城关区东岗镇,线路全长25.9km,布设于主城区内,均为地下线。全线在东岗设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在陈官营设停车场。工程配套建设西客站主变电所和东岗主变电所。工程总占地共计77.1hm2,其中永久征收用地63.2hm2,临时用地13.9hm2。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6月,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东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6月24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以甘环审发[2013]74号文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工程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建设完成并进入调试。同时,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6.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591万元,占总投资的0.7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阶段一致,主要为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噪声、振动、废水、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范围,以及工程占地对城市生态及景观的影响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铁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分析可知,工程建设地点、建设性质、生产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环境保护措施等均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经调查,车辆段车辆段及陈官营停车场食堂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得运营期食堂油烟达标排放,有效降低了油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本工程各车站、东岗车辆段和陈官营停车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东岗车辆段和陈官营停车场洗车废水经回用系统处理后,70%回用于车辆冲洗,30%提升至配套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

本工程风亭通过安装消声器和消声百叶、敏感点搬迁、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后,有效降低了空气动力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东岗车辆段和陈官营停车场机泵等设备通过优化设备选型、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后,有效降低了固定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振动

本工程轨道通过敷设无缝重型钢轨,安装弹性浮置板道床、III型轨道减振器和弹性轨枕道床等减振设施后,有效降低了运营期振动对周围敏感建筑物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

本工程运营期各车站、东岗车辆段和陈官营停车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废机油、废油抹布和废蓄电池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脱水并鉴别认定后,按相关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和安全处置。


(六)电磁环境

经调查,东岗主变电所和西部主变电所均建设了事故油池,两座主变电所进出线缆均敷设于地下,并采取了屏蔽措施,有效降低了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东岗车辆段和陈官营停车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0mg/m3的限值要求。


(二)废水

工程运营期各车站、东岗车辆段和陈官营停车场生活污水均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管网。东岗车辆段和陈官营停车场洗车废水经回用系统处理后,70%回用于车辆冲洗,30%提升至配套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沉淀+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运营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水质均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工程沿线风亭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部分敏感点夜间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超标主要原因是沿线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所致。与环评阶段夜间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对比,各敏感点处夜间噪声值无显著增加。


东岗车辆段、陈官营停车场和两座主变电所厂界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调查范围内敏感点处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四)振动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工程沿线居民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场所等敏感点处环境振动VLZ10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相应功能区划的环境振动控制限值;各敏感点室内二次辐射噪声均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 2009)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五)电磁辐射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西部主变电所和东岗主变电所厂界及敏感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kV/m和0.1mT的标准限值要求。


(六)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未下达废气、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依据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对各污染物产生点进行了有效治理,在验收期间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及妥善处理处置,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东岗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结合现场调查,建设单位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各项环保设施均已安装,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意见进行公示。敬请各单位、团体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限: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4日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931-8629999转1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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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东岗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来源丨兰州市轨道交通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梁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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