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被刑拘!网友:这是有害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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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21时许,上海普陀警方通报,王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通报,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城控股确认董事长被刑拘
其子全票当选新董事长
7月3日晚,新城控股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董事长王振华被刑事拘留,新城控股董事兼总裁、王振华之子王晓松被董事会选举为董事长。
公告显示,新城控股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
董事会以8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振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新城控股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公告中还提及,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立即召开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电话形式通知召开,会议通知时间为2019年7月3日。本次董事会由王晓松主持,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
公开资料显示,王晓松为王振华之子。2009年自南京大学毕业,取得环境科学学士学位。王晓松于2009年加入江苏新城地产,先后担任土木工程师及项目经理;在2011年11月至2013年1月期间,成为江苏新城地产副总裁及营销部总经理,负责销售业务及市场研究工作;2013年2月,获委任为江苏新城地产总裁,负责其管理工作。此外,自2013年4月起,王晓松担任江苏新城地产董事。
报道回顾:
周某谎称带女孩去迪士尼玩
将女孩带至酒店
7月3日下午,《新民晚报》报道称,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涉嫌猥亵女童。随后,上海媒体《界面》发布消息称,从公安机关证实前述报道。消息传播后,王某旗下港股公司新城发展控股快速跳水,至下午4点收盘,新城发展控股下跌23.86%,市值蒸发148.65亿港元。
据媒体报道,该犯罪行为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周某49岁,江苏徐州人。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据媒体报道,周某供述,事发当天,其带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人民微评:
三问涉嫌猥亵女童事件
3日晚9点47分,人民日报微博三问涉嫌猥亵女童事件:
嫌犯王某某已被刑拘,仍有太多问号需拉直。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案件尚在调查,真相不会流浪太久。守卫儿童权益安全,不容丝毫妥协和打折。让司法正义昭告天下: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
网友:
按照上海分类标准,这是有害垃圾
在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相关推文留言区,网友纷纷对涉嫌猥亵女童当事人及其行为进行谴责。有网友说:“按照上海分类标准,这是有害垃圾。”
严惩不贷!
来源丨南方都市报(nddaily)、@人民日报、人民日报(rmrbwx)网友留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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