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聘!甘肃这两所学校招聘,快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岗位!(附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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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一所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地处甘肃天水羲皇大道中段,占地面积约325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177人,教授、副教授111人,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75人,“双师型”教师156人。
学校于2010年起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现设有地质学院、测绘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电信学院、经管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8个二级学院。
2007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国防科技工业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11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校;2015年建成甘肃省高校众创服务电子商务重点实验室和甘肃省测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017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年确定为“国家200所优质校建设单位”。此外,学校还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
二、招聘岗位、专业与数量
学校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0名,详见《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须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岗位。在我校官网及甘肃省人社厅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列表》。
(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等材料发送至gzygkzp@163.com。邮件务必注明主题,格式应为: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网络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15日24:00。
(三)现场确认及缴费。所有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及缴费。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资料:身份证、《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附件4)。除此之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单位的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时缴纳考务费150元。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请报名应聘人员随时注意查看。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和未及时缴费的人员,我校将按规定取消该应聘人员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人事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无法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我校印制、发放),同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五)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我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笔试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按规定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八)拟聘人员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我校审核审批,并报省人社厅、教育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对2019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ipc.edu.cn)公布。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938-4906749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监督电话:0938-4905584
附件:(点击下载)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29日
兰州文理学院2019年第二期公开招聘
人事代理人员(教学岗)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2019年第二期计划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硕士研究生)6名,现将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3.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4.应聘人员年龄: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岗位列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待遇
1.人事代理人员聘期内享受学校所规定的工资和岗位津贴,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机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核定和晋升,在其聘用合同中进行约定后执行。
2.学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费用的缴纳按照相关法规执行,应当由人事代理人员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学校直接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人事代理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险金按照聘用合同书相关条款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人聘用到学校之前有工作经历,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等支出由人事代理人员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3.人事代理人员聘期内可参加人事代理机构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4.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参加干部聘任,依法行使民主、政治权利。
5.人事代理人员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工资调整等在聘期内参照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执行。
6.在聘用合同期内的人事代理人员,借阅图书、食堂就餐、党、团、工会关系等,均按照学校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7.学校不负责解决人事代理人员的户籍转接。
8.人事代理人员不参加学校集资建房和分房。
9.人事代理人员不享受在职学历(学位)学习等待遇。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7日08:00日至8月2日18:00。
四、报名程序
通过学校网站公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考生通过学校人事处邮箱报名(lzwlxygkzp@163.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复审时间、准考证发放:2019年8月3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兰州文理学院综合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硕士学习成绩单要有所在院校公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6张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及电子版
6.填写完整的《兰州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8.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四)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笔试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二)教学岗位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
(三)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人事处网页。
八、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学校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和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对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
十二、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兰州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luas.edu.cn/)
咨询电话:0931-8688460
监督电话:0931-8685184
附件1:兰州文理学院2019年第二期人事代理岗位列表.xlsx
附件2:兰州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兰州文理学院
2019年7月26
兰州文理学院2019年第二期招聘教学
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计划近期引进编制外教学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有较强的责任心。
5、我校首次聘用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列表及招聘条件见附件。
薪酬待遇
1、工资标准:聘用人员薪酬税前4000元/月,个人税款由学校在应发放薪酬中代扣代缴。
2、社会保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学校负责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统一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请于2019年7月27日08:00至8月2日18:00通过学校人事处邮箱报名(lzwlxygkzp@163.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
2、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2019年8月3日,请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到兰州文理学院综合楼二楼视频会议室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硕士学习成绩单要有所在院校公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 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6张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及电子版
(6)填写完整的《2019年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7)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其中,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教学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岗位考题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从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相关知识和基本能力,包括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2019年引进编制外教学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构成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х60%+面试成绩х40%)。
3、体检:以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我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5、公示:通过考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
6、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兰州文理学院编制外和教学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岗位聘用暂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事宜
1、编制外教学科研秘书、实验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岗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不转移人事档案和其他关系。
2、聘用人员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或管理兼技术岗位,因工作需要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攻读学历、学位的,或者报名参加本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luas.edu.cn/)
联系人:赵中锋 卢明
联系电话:0931-8685665
监督电话:0931-8685184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兰州文理学院第二期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列表.xls
附件2:兰州文理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兰州文理学院
2019年7月26日
来源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兰州文理学院官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梁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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