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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甘肃补选领军人才约100名;庆阳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人才50名

兰州晨报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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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甘肃省领军人才

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明电〔2019〕120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兰州新区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4号)、《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甘办发〔2019〕48号),决定开展2019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选范围和条件


此次补选范围为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我省十大生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优势产业、脱贫攻坚等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补充选拔一批在科学研究、产业发展、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补充进入省领军人才第一、第二层次的人选应符合《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当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第一层次人选年龄须为57岁以下(即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须为50岁以下(即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近5年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业绩成果


现有第二层次人选可申报进入第一层次。对长期工作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县及县以下基层科研、生产一线和非公经济组织的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公务员、“参公”等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补选程序和数量


补选工作实行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评选相结合的制度,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申报。


1、个人自荐。符合补选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甘肃省专家登记表》。非公经济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可向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注册所在地市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经本单位公示后将候选人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按照分配指标,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将拟推荐人选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报送省人社厅;中央在甘单位按照分配指标和程序要求直接报送省人社厅。符合直接入选条件人员、第二层次申报进入第一层次人员,不占分配指标单独申报。


3、组织评选。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整理后,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专家进行集中综合评议,提出补选候选人建议名单。


4、组织审定。补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面向社会公示后,发文公布。


补选人数实行总量控制,约100名左右。名额直接下达至各市州人社部门、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最终补选数量参考比例为:基础研究类领军人才40%左右、应用开发类25%左右、产业创新类25%左右、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10%左右。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实施甘肃省领军人才工程作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通力协作,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坚持标准,把好质量关。


2、申报材料包括:部门(单位)综合报告(包括推荐情况和公示情况等内容)、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报告、《2019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候选人信息一览表》各两份;行业(领域)专家委员会评议情况和推荐意见一份;近五年个人成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装订册一份(原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甘肃省专家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人社厅,过期报送不予受理。有关表格请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或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群下载(群号:104880905),报送时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胡晓玲  牛洪亮

联系电话:0931-8960779、8786019(兼传真)

 

附件:

1.2019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候选人信息一览表点击打开链接

2.甘肃省专家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1日




庆阳市2019年度市直学校公开引进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0名


 根据工作需要,庆阳市市直学校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0名,其中庆阳第一中学1名,庆阳第六中学1名,庆阳第五中学9名,庆阳市庆化学校10名,庆阳市东方红小学10名,庆阳市实验小学18名,庆阳特殊教育学校1名。具体引进单位、专业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公费师范生,“985”“211”“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要求所学专业与本科学段专业一致)。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往届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除公费师范生外,要求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具备《岗位简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者;

2.在校期间有考试补考记录者。


四、选拔程序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由庆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和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庆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拔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报名人员在公告附件下载《庆阳市2019年度市直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打印,现场报名时提供1份。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吋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院校推荐表(可使用本校统一印制样表)、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吋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在校期间获奖的,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提供的报名资料原件待资格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报考单位。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

现场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教学楼3号楼3楼


(三)资格审查。招聘学校按照公告公布的引进人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面试测评。进入面试人员于2019年11月9日下午由报考单位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未接到面试通知的即未进入面试,不再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11月10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由市教育局负责抽调学科骨干教师组成面试测评组,抽调工作人员负责计时、计分,安排纪检监察及人社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面试办法参考《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从指定的相应学段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课时内容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音体美才艺展示不超过5分钟。


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测评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引进人选,当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签订就业协议。拟引进人选确定后,根据《庆阳市2019年度市直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花名册》,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拟引进的往届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分别于2019年11月底前、2020年7月底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市人社局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庆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体检合格者在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经审批取得引进资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五年。


附件1:庆阳市2019年度市直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表.xls

附件2:庆阳市2019年度市直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4-8680257

咨询电话:庆阳市教育局0934-8680263


庆阳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6日


来源丨甘肃人社厅网站、陇东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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