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停车30分钟内不收费”新规今起执行,市民点赞“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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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兰州市发展改革委、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和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局(委)联合发出通知,对《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内容为将原第七条中“车行道记时时段内以15分钟为记时单位,持续停放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修改为“道路临时停车计时收费,车行道记时时段内以30分钟为计时单位,持续停放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含30分钟)计算”,将原第十条第三款“各类停车设施(住宅区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修改为“各类停车设施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这个通知规定,修改的后的办法自12月10起执行。这一办法的修订出台,意味着自执行之日起,在兰州市内任何停车场停车不足30分钟,驾驶员都不需要交费。
12月10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市内几处停车场,发现各停车场都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兰州市5委(局)出台的新的停车费收取规定。
瑞德摩尔停车场的收费员告诉记者,他们原先执行的收费办法是停车不足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不满小时按1小时收费,收费标准为“4+3”,从12月10起,他们开始执行停车不足30分钟不收费的规定,停车费仍按照“4+3”的标准执行。
▲通渭路边停车场
在毗邻张掖路步行街的通渭路路边停车场,收费员告诉记者,他们原先的收费标准是每停15分钟收费3元,1个小时要收费12元,停车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12月10日开始,按照新规要求,他们的停车计时时段变为了30分钟,实行每30分钟收费3元,且停车不足30分钟不收钱。
该收费员告诉记者,12月10日零时一过,他们就更换了原先的停车收费告示牌,将新规定在显眼位置挂了出来,接受司机们的监督。
▲白银路一停车场还未更换的收费标准牌
记者在白银路一个停车场看到,该停车场的收费告示牌上免费停车时间仍是15分钟,见记者询问,该停车场收费员解释说,他们从12月10日起已经执行停车30分钟免费的政策,只是新的收费告示牌还没制作完,所以没有更换。“今晚就能更换。”该收费员说。
通渭路停车场收费员告诉记者,实行30分钟计时,30分钟内不收费后,他们收入一次性下降了超过一半,新政实施前他们一个车位一小时能收12元,现在一个车位停满一小时只能收6元,并且停车不足30分钟的车占到了停车总数的近三分之一。这样一来收入肯定要大幅下降。但是,“市上既然出台了这个政策,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该收费员说。
对市内停车场停车不足30分钟实行不收费的政策,所有司机都大加赞扬。一位在通渭路取车的司机告诉记者,由于工作关系,他经常在通渭路停车,然后到附近单位办事,每次办事时间都在20分钟左右,原先每来一次都要交6元钱停车费,今天停车25分钟,没收一分钱。“这个政策很人性化。”该司机告诉记者。
一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他们跑车途中要“方便”时,往往要选择有停车位的地方停车“方便”,上一次厕所被收3元停车费的事情经常发生,为了省钱,他们一般都会憋尿到能停车且不收费的公厕去“方便”,实行停车30分钟不收费的政策,让他们的“方便之事”更加方便了。
记者采访发现,兰州市出台的“停车30分钟内不收费”政策,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市民们希望这样的好政策能再多一点。
文·图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张秀芸
编辑丨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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