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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晨报 20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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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有序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月24日,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分区分级指导意见》和全省疫情防控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的原则,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有序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具体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分区分级防控

1.压实区县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社区网格管控责任和自然人社会责任,以严密的责任体系推动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2.坚持分区分级、分时分段,以区县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实行动态管理。

3.主城四区继续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远郊三县一区落实“外防输入”措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凡不执行管控措施、瞒报或谎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兰返兰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保障交通正常通行

5.取消全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城市出入口、县乡村道路所有设置的检疫卡点,确保交通畅通。

6.继续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两站一场”检疫工作,严格落实站场消毒、通风、检测等措施。

7.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调整发车频次、缩短发车间隔,增加公共交通运力,降低车厢乘客密度,避免交叉感染风险。继续执行运营公共交通一班次一消毒、出租车和网约车一乘一消毒等措施。

8.省内市际班车、县际班车、乡村班车恢复运营,落实好一班次一消毒、开窗通风、隔座错排载客等各项防护措施。

三、规范居民小区、乡村管理

9.主城四区非城区范围内和远郊三县一区的小区,所有业主及承租户实行“一人一证”(包括纸质出入证或省市推行的电子通行码),持证出入,检测体温后,可自由进出。

10.主城四区城区范围内的小区,无确诊病例的,对小区所有业主及承租户实行“一人一证”,测温进出,不限出行;有确诊病例的,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以最小单元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发现1例新增确诊病例封闭单元、2例新增确诊病例封闭整栋楼、3例新增及以上确诊病例封闭整个小区。

11.来访人员经小区业主确认同意,在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出小区,各小区不得再自行设置任何限制规定。

12.小区车辆出入不受限制,正常通行。

13.压实乡镇、村“两委”班子责任,根据本乡村的疫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疫情防控。

四、优化外来人员管理

14.从省内其他市州来兰返兰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再居家隔离。

15.从省外中低风险区来兰返兰人员,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再居家隔离;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单人单间居家或到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

16.从湖北等省外高风险区来兰返兰人员,必须单人单间居家或到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

17.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为与上述人员末次接触后的14天。

五、加快企业复工复产

18.取消因疫情防控设置的审批程序,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力促企业满负荷运行生产。

19.全面恢复各类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压实各市场主体、项目法人的主体责任,做好防护物资储备,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管理,落实工作生活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20.企业单位通过包车等方式从外省组织务工人员集体来兰的,出发地开具健康证明,可直接返岗复工。

六、全面恢复政务服务

2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恢复正常上班,做好办公场所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22.各级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服务窗口全面恢复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疏导、分流、限流,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23.办理业务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有体温异常者,一律劝返禁入。

24.我市有外出需求的在兰、来兰、返兰人员,可通过手机申领健康出行码,在全省范围内通用,24小时内有效,24小时后即用即申请。确需开具纸质健康证明的,由常住地社区、村委会或医疗机构开具。

七、恢复开放公共场所

25.全市所有露天景区、公园游园、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全部恢复开放,但禁止广场舞、扎堆聊天、打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

26.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理发店等各类商业门店,达到防疫条件全面恢复营业,严格实施场所消毒等措施,控制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

27.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和个体餐饮门店有序恢复正常经营,落实人员体温检测、场所消毒通风,实行“一人桌、一人食、一客一消毒”等防疫措施。

28.活禽交易市场经营逐步放开,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场所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监测监管措施。

八、全力抓好春耕备耕

29.抢抓农时组织春耕备耕,畅通农业生产物资通道,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引导群众分散干活,杜绝扎堆聚集。

九、做好返校开学准备

30.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另行通知。

十、继续管控部分行业场所

31.影院、网吧、KTV、洗浴等非群众生活必需的公共服务场所继续暂缓营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人员聚集性、封闭性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继续暂停开放。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32.各类宗教场所(包括民间信仰场所)继续暂缓举行群体活动。

33.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34.各类“红事”继续停办,“白事”一律从简。

十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5.广大市民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和小区、村社、院落的环境卫生治理,做好通风消毒、日常清洁和垃圾清运。倡导市民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既往通告与本通告事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国家和省上有新要求的,依上级要求执行。

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

编辑丨梁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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