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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2018年新型合作医疗缴费通告

2017-12-20 今日六合






广大居民朋友: 


我区2018年新型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已经开始,欢迎广大居民朋友参加,现将主要政策通告如下:

 

1、参合对象:所有户籍在六合而未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2、缴费标准:按全市部署对合作医疗参保对象实行统一分类,实行按人群分类缴费,其中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10元/人·年,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人·年。各级财政对参合居民补助标准为740元/人·年。人员分类具体标准为:


(1)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即男1957年(含)之前出生,女1962年(含)之前出生人员。

(2)其他居民:年满16周岁及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其他居民”); 即男1958年(含)-2001年(含)之间出生,女1963(含)-2001年(含)之间出生人员。

(3)学生儿童: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特殊学校)、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即2002年(含)以后出生人员。


3、缴费时间:2018年度新型合作医疗缴费截止期为2018年1月15日,在规定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不享受2018年度新型合作医疗待遇。缴费后请妥善保管收费收据以备查验。


4、缴费地点:新参加的居民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进行登记缴费;续保居民请携带户口本原件、新型合作医疗卡到所在社区(村委会)进行登记缴费。年满16周岁(含)以上在区外就读的高中阶段(含职业中专)学生需携带学籍证明材料。


5、凡参加2017年新型合作医疗并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尚未报销的,请务必于2018年2月底前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地街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否则过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六合区合管办咨询服务电话:5711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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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合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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