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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印度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须知

当前世界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极大,中国驻印度使馆再次提醒广大在印同胞,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根据国内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保障因紧急人道主义事由赴华人员的健康,加强疫情远端防控工作,现就自印度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事先提交有关困难材料
确有特殊困难或紧急人道主义事由急需回国的在印中国公民,请循以下途径向驻印度使领馆提交反映困难的有关材料,接到使领馆通知后,根据使领馆具体通知安排隔离观察和自我健康监测、检测、购票等。
(一)所在邦区为马哈拉施特拉邦和卡纳塔克邦的人员,请联系驻孟买总领馆。
(二)所在邦区为比哈尔邦、恰尔肯德邦、奥里萨邦、切蒂斯格尔邦和西孟加拉邦的人员,请联系驻加尔各答总领馆。
(三)驻印度使馆领区的人员:
1.中资企业人员,由企业国内总公司将名单及反映困难的材料报送至使馆经商处邮箱:chinaembassyindia@gmail.com。
2.学生请与使馆教育官员联系。
3.其他人员,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领侨处邮箱yindulingbaozixun@gmail.com:
(1)护照资料页、签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本人签名的特殊情况说明函。持公务护照人员还需提供国内派出单位同意回国的正式函件。持商务签证来印从事个人商务人员和持商务签证、工作签证的印资企业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完整填写并有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接到办事处或居委会盖章的《知情函》(请联系领侨处邮箱索要)。
(3)本人在印联系方式。
(4)反映困难的材料,如健康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持商务签证来印从事个人商务人员和持商务签证、工作签证的印资企业工作人员还需提供证明在印工作性质的相关证明,如签证、工作机构盖章的证明、工作合同等。
(5)本人近期核酸、血清抗体IgM、血清抗体IgG检测报告各一份。
二、闭环管理和自我健康监测
(一) 在印中资企业回国人员,须于登机前21天(例:航班起飞日期为4月22日,登机前第21天为4月1日)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如实填写《闭环管理证明函》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附件二)。上述表格日期需要写到申请绿码当天。
(二)其他人员须于登机前14天(例:航班起飞日期为4月15日,登机前第14天为4月1日)严格进行居家隔离及自我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二)。隔离期间,应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要求,除检测外应避免外出。
三、检测要求
请到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ICMR)授权、我馆认可的检测机构做检测,检测报告上须有二维码。符合资质的检测机构列表详见ICMR网站,https://www.icmr.gov.in/。
(一)从未感染人员检测要求:
1.登机前第14天(例:航班起飞日期为4月15日,登机前第14天为4月1日,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时间为4月1日)做第一次核酸检测(RT-PCR),结果为阴性的,开始健康监测。
2.登机前72小时内做第二次核酸检测(RT-PCR)。
3.登机前48小时内做一次血清抗体IgM检测。已完全接种疫苗(完全接种同种疫苗所需的两针或三针,每针之间间隔14天以上)人员可做登机前48小时核酸检测(RT-PCR)替代血清抗体IgM检测。
4.登机前12小时内做最后一次核酸检测(RT-PCR)。最后两次核酸检测需间隔24小时以上,在不同机构交叉进行。确有困难无法在登机前12小时内完成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的,可在登机前24小时之内完成,并应增加一次登机前12小时内的室内抗原检测(Rapid antigen test,RAT)。考虑到抗原检测距离乘机时间接近,申请健康码时可不上传至健康码系统,但须填写《新冠抗原检测保证书》(附件三),上传至健康码系统。乘机时,将抗原检测结果连同健康码交航司一并查验,如结果为阳性,将不予登机。
(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员检测要求:
曾确诊新冠肺炎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或未完成疫苗接种且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为阳性人员,或接种过非灭活疫苗且N蛋白IgM抗体阳性人员,均视为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1.核准痊愈。将当时确诊的核酸、IgM或IgG检测报告、康复后的胸透或CT报告(必须机打结果),以及胸透和确诊核酸之后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两次核酸检测在不同机构做,采样时间相隔24小时以上)发送至邮箱yindulingbaozixun@gmail.com,有专人审核并反馈结果。以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时间为核准痊愈时间。
2.核酸预检测。距核准痊愈日期满3个月的,可以在两个不同机构,做采样间隔24小时的两次核酸预检测,可在登机前第16天和第15天分别进行,结果为阴性的,进行为期14天(例:航班起飞日期为4月15日,登机前第14天为4月1日)的健康监测。
3.登机前48小时内做一次血清抗体IgM检测。已完全接种疫苗(完全接种同种疫苗所需的两针或三针,每针之间间隔14天以上)人员可做登机前48小时核酸检测(RT-PCR)替代血清抗体IgM检测。
4.登机前12小时内做最后一次核酸检测(RT-PCR)。最后两次核酸检测需间隔24小时以上,在不同机构交叉进行。确有困难无法在登机前12小时内完成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的,可在登机前24小时之内完成,并应增加一次登机前12小时内的室内抗原检测(Rapid antigen test,RAT)。考虑到抗原检测距离乘机时间接近,申请健康码时可不上传至健康码系统,但须填写《新冠抗原检测保证书》(附件三),上传至健康码系统。乘机时,将抗原检测结果连同健康码交航司一并查验,如结果为阳性,将不予登机。
(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人员检测要求:
1.进行14天的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天(即登机前第14天)、第4天(即登机前第11天)、第7天(即登机前第8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至少在两个不同机构,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2.登机前48小时内做一次血清抗体IgM检测。已完全接种疫苗(完全接种同种疫苗所需的两针或三针,每针之间间隔14天以上)人员可做登机前48小时核酸检测(RT-PCR)替代血清抗体IgM检测。
3.登机前12小时内做最后一次核酸检测(RT-PCR)。最后两次核酸检测需间隔24小时以上,在不同机构交叉进行。确有困难无法在登机前12小时内完成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的,可在登机前24小时之内完成,并应增加一次登机前12小时内的室内抗原检测(Rapid antigen test,RAT)。考虑到抗原检测距离乘机时间接近,申请健康码时可不上传至健康码系统,但须填写《新冠抗原检测保证书》(附件三),上传至健康码系统。乘机时,将抗原检测结果连同健康码交航司一并查验,如结果为阳性,将不予登机。
四、上传要求
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或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在线填写信息、申报健康状况,并上传材料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一)上传检测报告
所有检测报告必须是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ICMR)授权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应为机打,不能手写,且须有二维码。
1.从未感染人员:参照本通知“三(一)从未感染人员检测要求”,上传:
(1)登机前14天核酸检测报告;
(2)登机前7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3)登机前48小时血清抗体IgM检测报告(已完全接种疫苗人员可用登机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替代);
(4)登机前1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与上一次核酸检测报告须在不同机构完成(如有困难无法在登机前12小时完成,可上传登机前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新冠抗原检测保证书》,并于登机前12小时内做室内抗原检测,在乘机时与健康码一并交航司查验)。
2.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参照本通知“三(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员检测要求”,上传:
(1)登机前第16天核酸预检测报告;
(2)登机前第15天核酸预检测报告,与上一次核酸检测报告须在不同机构完成,间隔24小时以上;
(3)登机前48小时血清抗体IgM检测报告(已完全接种疫苗人员可用登机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替代);
(4)登机前1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与上一次核酸检测报告须在不同机构完成(如有困难无法在登机前12小时完成,可上传登机前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新冠抗原检测保证书》,并于登机前12小时内做室内抗原检测,在乘机时与健康码一并交航司查验)。
3.密切接触者和有疑似症状人员:参照本通知“三(三)密切接触者和有疑似症状人员检测要求”,上传:
(1)监测期第1天核酸检测报告;
(2)监测期第4天核酸检测报告;
(3)监测期第7天核酸检测报告;
(3)登机前48小时血清抗体IgM检测报告(已完全接种疫苗人员可用登机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替代);
(4)登机前1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与上一次核酸检测报告须在不同机构完成(如有困难无法在登机前12小时完成,可上传登机前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新冠抗原检测保证书》,并于登机前12小时内做室内抗原检测,在乘机时与健康码一并交航司查验)。
(二)除检测报告外,还须上传以下材料:
1.护照和有效印度签证资料页;
2.国内总公司盖章的函件(中资企业人员)/本人签名的特殊情况说明函(其他人员)/国内派出单位同意回国正式函件(持公务护照人员);
3.中资企业人员填写《闭环管理证明函》(附件一);
4.《自我健康监测表》(附件二);
5.全程机票;
6.第三国的检测预约单;
7.如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24小时内须上传《新冠抗原检测保证书》(附件三);
8.如已接种疫苗,还须上传疫苗接种证明、《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附件四)。
以上附件链接地址:http://in.china-embassy.org/sgxw/202203/t20220329_10657361.htm
五、中转路线
中国驻印度使领馆不为自第三国来印度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目前,受疫情影响,中印之间直航尚未恢复,中转线路受航班熔断、检测设施和条件、当地防疫政策影响一直在变化,建议确定中转路线前,对于是否可在当地中转、当地防疫规定、检测要求等直接咨询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和有关票务公司,并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要求申请中转国绿码。如当地不允许入境,则中转机场必须要有双检测设施,否则不予批准。再次提醒,如自印度入境第三国失败,但印度签证已过期,将无法再次入境印度。请务必事先充分了解情况,慎选中转路线,避免造成滞留中转国或被遣返等经济损失。
六、订票
请接到使领馆通知后再行安排订票事宜。请严格按照检测时限要求进行订票,对于无感染史人员,须确保第一次检测是在登机前14天。对于有感染史人员,请先核准痊愈、距离核准痊愈时间满3个月并做完两次核酸预检测后再行订票。对于密接人员和有疑似症状人员,须三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健康状况良好后再行订票。未按要求购票造成的无法登机等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由于航班熔断、中转国防疫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时有发生,请谨慎购票。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冠抗原检测时间,考虑到航班时刻、检测机构开放时间等因素,对于上午航班,检测时间最多可提前至航班起飞前一天下午,其他时刻航班应于航班当天、乘机前12小时内进行。
(二)完成疫苗接种未满14天的,不予审发绿码。
(三)未完成接种疫苗所需全部针剂数量者,包括应接种两针疫苗但只接种了一针、同一天双手臂接种以及每剂接种间隔不足14天的人员,按未接种疫苗人员处理。
(四)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如核酸、血清抗体IgM或IgG检测有任一结果为阳性,参照有感染史人员办法办理。 
(五)请如实申报既往感染史、接触史、发热和其他疑似症状等情况,并如实提供检测证明、疫苗接种凭证等材料,如有瞒报或弄虚作假行为,个人和相关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六)请回国人员注意合理安排行程,尽量缩短中转逗留时间,严格做好旅途中自我防护。
(七)为确保顺利登机,请尽量不迟于飞机起飞前6小时上传全部健康码申请材料,我馆会尽最大努力加速审核。
 
以上措施自4月1日起执行,由中国驻印度大使馆负责解释。我馆此前发布的通知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24小时):+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驻印度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1-11-26112343;领保邮箱:yindulingbaozixun@gmail.com;
驻孟买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1-9769581336;
驻加尔各答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1-91633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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