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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我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件68人

2017-06-15 彭纪萱 摩围廉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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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规章制度,促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制度化

相继出台《中共彭水自治县委常委会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彭水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10多个改进作风、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2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

大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公布县乡两级纪委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途径,形成震慑,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学习教育全覆盖,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讲座、辅导报告、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系列规章制度,有效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提醒和重要节点监督

制定《廉政提醒约谈制度》,建立层层提醒约谈机制,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责任意识。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和苗族踩花山节、水上运动大赛、蚩尤九黎庙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可能出现的“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200余次,整改超标办公用房14间615平方米,腾退办公用房10处15266平方米。

4

严肃监督执纪,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

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件6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免职2人,诫勉谈话4人,其他处理28人,7个单位11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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