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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没有它,要被扣车!罚款!一个上午扣留145辆

2017-08-01 交警支队 浙江衢州公安

今天起,衢州市区电动自行车常态严管工作正式开始。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要被扣车啦!

仅今天上午,执勤交警就在市区各路口现场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810起,扣留电动自行车145辆。

上午8点10分,柴师傅骑着一辆黑色的电动自行车在经过三衢路与荷花中路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

“师傅,你这车怎么没有上牌呢?”

“我一直在外面打工,没时间回来。”柴师傅说自己昨天才从贵州回来,所以就错过了集中上牌的时间。

因为是“超标车”,且没有进行依法登记就上路行驶,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柴师傅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依法强制扣留。

这头柴师傅的车辆处罚单还未开出,后面紧接着又驶来一辆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我家里三辆电动自行车,两辆都上了牌,就是这辆,是我姐放家里的,平时不怎么骑。”小郑说,因为早上出门急,其他两辆都没充电,只能用未上牌的车先应急,没想到刚骑出来就被拦住了。

除了三衢路与荷花中路路口,执勤交警还在下街与新桥街等多个路口严查电动自行车的各类违法行为。

△柯城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中百商厦路口进行查处

△柯城交警大队西区中队在电信大楼路口进行查处

△集聚区交警大队在320国道滨港路路口进行查处

在现场,记者发现很多市民都已经为自己的“小毛驴”进行了依法登记,也领取了号牌,却没有安装。

 (号牌安静的躺在车子里)

未悬挂号牌的车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被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驾驶员在现场安装好号牌后才可驶离。

交警支队提醒市民,从8月1日至8月31日,交警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自行车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未依法进行登记、违法带人、闯红灯、安装遮阳棚等违法行为都是查处的重点。

(这位姐姐你逆向行驶了~)

(骑车带12周岁以上的市民,是不允许的。)

(遮阳棚?NO!)

(未按规定登记上牌?我们只能依法扣车了~)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了《关于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并要求从8月1日起实施。

《意见》专门针对10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出台了具体认定及处罚办法。

(一)故意遮挡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该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依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30条第1项规定,处以20元罚款。


(二)故意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该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依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30条第1项规定,处以20元罚款。


(三)不按规定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该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依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30条第1项规定,处以20元罚款。


(四)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制动器失效时未下车推行的。该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22条第6项规定,依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30条第2项规定,处以20元罚款。


(五)驾驶安装挡风、遮阳、遮雨、高分贝音响等影响安全驾驶装置的电动自行车的。该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25条第2项规定,依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31条第1款第5项规定,处以50元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恢复电动自行车原状。


(六)驾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该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25条第2项规定,依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31条第1款第5项、第3款规定,处以50元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恢复电动自行车原状,并收缴拼装装置。


(七)驾驶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该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25条第2项规定,依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31条第1款第5项、第3款规定,处以50元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恢复电动自行车原状,并收缴改装装置。


(八)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掉头的。该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25条第5项规定,依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31条第1款第5项规定,处以50元罚款。


(九)在临时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该行为违反了《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依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31条第1款第6项规定,处以50元罚款。


(十)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车辆,并通知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已登记上牌的车辆,应提供车辆行驶证等材料;未登记上牌的车辆,应提供正式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材料),应对相关证明和车辆同一性进行核对,如核对一致,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后应及时发还车辆。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或者核对与车辆不一致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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