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高温热“晴”,开州各界众志成城打好森林防火硬仗!
近段时间开州持续晴热高温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全区各级各部门加强林区管控筑牢森林“防火墙”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以来,持续高温,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排除森林火灾隐患,文峰社区压紧压实责任,多措施并举狠抓森林防火,严格要求防范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在南岭公园入口、交通要道,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每天安排志愿者用小喇叭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000余份。此外,护林员、志愿者每天坚守岗位,检查上山车辆、人员,要求扫码进山,确保火源不进山,不入林;为确保一方平安努力奋战。同时,护林人员做好巡山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隐患,做好一日三巡查,每日做好巡查记录,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赵家街道各村(社区)利用“村村通”、宣传车、流动小喇叭等,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公路沿线、入山道口、村内人员聚集处增设森林防火警示牌,严格落实扫码进出林区制度,对入山车辆、人员设卡检查,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进山游玩小孩的监管,防止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8月23日,汉丰街道永兴社区动员社区两委成员、森林防护员,号召辖区内党员志愿者,一同前往辖区南岭公园上开展了“巡山护林,预防森林火灾”活动。
参与人员携带宣传预防火灾的小喇叭以及森林防火宣传资料进入林区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了一处掩埋火堆的行为,社区护林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他进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讲解,也将安全事故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九龙山镇严把宣传关、责任关、巡查关、处罚关,防患于未“燃”。在各交通要道、村(社区)张贴林长令、封山令以及森林防火标语,通过“村村响”、宣传车、电子屏宣传森林防火须知。严格落实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责任制。组建镇级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待命。
镇村两级护林员、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全员上岗。组建森林防火巡查组,每天早晚对辖区内10万亩森林进行巡查,在林区入口设置标示牌,严禁带火进山。在龙兴村、清狮村、四合村设置森林防灾检查点,对进入林区人员实行扫码。
中和镇统筹交通劝导站、森林防火检查站点等资源,增设森林防火检查卡点3个,开展火源检查、信息登记和防火宣传,落实信息登记500余人次,检查进山车辆90余车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余份。
镇主要领导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3轮次,开展森林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15场次,给重点村配备铁扫把200把,提升森林灭火专业水平和处置能力。对林区周边住户开展入户宣传,对重点人头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全镇43名专职护林员和90余名兼职护林员,每天开展森林巡查和用火安全宣传。镇分管领导带队夜间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汇口乡共抽调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120余人,深入5个重要卡点、10个村(社区)、60个网格点,参与抗旱保水、森林防火工作。以林区道路、农作物耕种区域为重点,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林区,组织人员流动巡查,严格管制及时制止野外用火,强化宣传教育。
谭家镇严格落实抓宣传防火意识到位、抓组织责任落实到位、抓监管严防死守到位、抓巡查职责履行到位“四到位”。通过广播、短信、QQ、微信、宣传单等,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科学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做到工作早部署、物资早准备、人员早到位、措施早落实。对辖区内重点部位及火灾易发地段进行全方位监控,在进山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严格执行扫码入林制度。
南雅派出所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火安全第一道关口,民警耐心宣传群众关心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自救等知识,重点讲解了引发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截至目前,该所共出动宣传车50余次,劝导500余人次,累计发放防火宣传资料1800余份,用实际行动筑牢森林防火墙。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
有关森林火灾
刑事案件的法律法规
有哪些呢
下面
一起来了解吧
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对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放火罪和失火罪将面临怎样的刑责处罚?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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