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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2016-09-12 中国林业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林业厅(局),新疆省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林业)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适应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需要,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活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使用。2010年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失效。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2016年8月8日


附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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