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改革】聚焦山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让老林场返老还童
2015年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原则同意了《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1月22日,省政府召开国有林场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进行动员部署,这标志着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我省也成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走在前列的省份之一。《方案》明确了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原则、目标与任务,并将指引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展开与深化。
我省国有林场主要分布在吕梁山主脊两侧的河流源头、水库周边等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的区域,可以说集中了全省森林资源的精华,几十年来一直以大规模造林和森林抚育管护为主要职责。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随着政策的调整,国有林场逐渐由国家投资造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转变为承担向国家和社会提供木材产品为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8年,为了保护生态安全,全面停止了林木采伐,国有林场失去了收入的主要来源,生存陷入了困境。
59岁的李明亮是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林场的一名管护站站长,在林场工作已经快40年了。他告诉记者,前几年他在林场度过了一生中最难熬的一段日子。“每个月1000元的工资都发不了,最长的时候拖欠工资达一年多。没有办法,每年除了森林特险期外,我就和其他林场职工一起到外面打零工来谋生。”李明亮所遭遇的困境是我省广大国有林场职工近几年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汾西县林场没有干部、没有技术人员,林场40名职工由于工资待遇问题常年在外打工。“人都留不住了,还怎么管护森林!”乌金山林场场长王长青曾经感慨地说。
据了解,我省现有267个国有林场,其中36个全额财政保障林场,67个差额预算林场,164个自收自支林场没有固定保障。全省国有林场林地总面积4009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1.5%;有林地面积2406万亩,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61.3%;活立木蓄积7893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蓄积的71.3%。一方面要承担保护生态安全的重大职责,一方面又缺乏基本的生存保障,责任和生存的矛盾成为摆在国有林场面前的难题。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的功能性质落实不到位,成为制约林场生存与发展的首要问题,资源保护压力较大。”省林管局局长尉文龙对记者说,“2014年,国有林场年人均收入4.04万元,是全省2013年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的74%。此外,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欠账多,部分林场场部年久失修,大部分管护站租用民房或是上世纪的土坯房,职工工作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管护手段落后。而这些问题又导致很多年轻人不愿意来林场工作,目前林场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更加突出,现有职工年龄老化、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全省市县林场40岁以上的职工占63%以上,技术人员仅占总人数的14%,与国有林场的发展不相适应,改革迫在眉睫。”
2015年年初,我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精神,在多次调研、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成为全国第三家报批方案的省份。2015年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原则同意了《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将我省纳入全国国有林场改革重点推进省。
《方案》将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和生态产品,按从事自然资源保护类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管理。“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这是中央赋予国有林场的重要使命,也是国有林场功能定位的基本依据。国有林场是青山绿水的守护者,也是生态安全的维护者,明确公益事业属性,是改革的核心,也是改革的大势。”尉文龙说。
《方案》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的“三减、三增、三加强”基本思路。“三减”即减机构、减编制、减非林单位。对经营面积5万亩以下、森林资源分布零散的国有林场就近合并,优化资源配置,组建大中型林场。经营面积在10万亩以下的林场,属地政府可通过购买、托管集体或个人公益林增加经营面积,鼓励将近几年政府新造林地委托或组建新的国有林场管理,强化资源保护,增加经营面积。优化人员结构,严格编制管理。减少管理人员,增加技术人员,减少工勤人员,增加一线管护人员。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三增”即增面积、增蓄积、增覆盖。这就要求国有林场不仅要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还要全面加快造林营林的步伐。各地要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为根本,以落实责任、强化管护为保障,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国有林场建设;“三加强”即全面加强资源保护与培育、全面加强资源管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方案》首创性地将全省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全部列入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管理,予以立法保护。科学合理划定5000万亩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国有林场通过合作、赎买、托管、承包等多种形式将经营区域周边及插花分布的非国有永久性公益林逐步实行统一管理,使全省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增加1000万亩。“这是解决省域生态安全、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尉文龙说。
“国有林场改革事关全省人民的生态安全与民生福祉,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以改革促发展、增活力、保民生,同时,要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林业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职工转岗、就业、增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尉文龙向记者介绍,“十三五”期间,我省国有林场通过改革将实现再跨越。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到2020年,使全省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增加到5000万亩以上,有林地面积增加到3000万亩以上,活立木蓄积增加到1亿立方米以上。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宜林荒山全面绿化,森林结构得到优化,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国有林场布局,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场部、管护站点逐步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络、通电视的“五通”,职工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效。建立功能定位明确、政策保障有力、管理科学规范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2016年底,林场机构整合精简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全省国有林场由267个减少到220个以内,国有林区非林单位减少30%,全省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2020年底,全省国有林场总数减少到200个以内,事业编制减少30%左右,国有林区非林单位总数减少到改革前的50%左右,领导职数显著减少,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国有林场改革关系国土安全、生态安全、人民福祉、公众利益,搞好我省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长远、兴晋强晋的大事好事,必将在我省改革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尉文龙说。(来源:山西日报 记者 范珍 通讯员 景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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