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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无罪判决 | 陈春薷案将成为上访案件的经典判例
刚拿到无罪判决
陈春薷案将成为上访案件的经典判例
陈春薷案,河北高院两次再审,第一次再审作出无罪判决后,因陈春薷不服“侵犯了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本院认定部分,再次提审。这至少目前是中国法制史上的唯一。
今天,河北高院再审终于宣判:陈春薷无罪。
历经12年,陈春薷终于获得了一个绝对无罪的判决。此判决来之不易。在上访被加剧打压、维稳日益强化的背景下,法院依法判决,更是难能可贵。陈春薷案可谓上访案件中的经典判例,对于举报和上访的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祝贺陈春薷,并祝福她由此开始新的生活!
感谢河北高院领导,所有的审委会委员,张永平、周继文法官,特别是本案主审法官王建英,以极大的耐心和包容,承办此案,主持正义!
从书斋走向法庭,期待个案推动法治,战果不断,仅2016年就有:
陶XX被押五年二审终取保
泸州五证人被抓案之李梅改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重获自由
江西抚州朱庆林案发回重审
法院答应陈良英取保已经三个多月(只是还没办好,在此催一下)
特别是福建高院决定再审刘大蔚网购仿真枪判无期案......
看来我已经转型成功了。上述案件中有一半多是法律援助,多起案件具有较大的制度意义。如仿真枪案,若能推动枪支认定标准的提高,每年可救数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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