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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英重获自由,我们将继续法律援助,无罪辩护

2016-11-13 徐昕 加右》 诗性正义

陈良英重获自由

我们将继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徐昕


感谢佛祖保佑,今年我办案顺利。继四川陶XX羁押五年二审终取保、泸州五证人被抓案之李梅改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重获自由、江西抚州朱庆林案发回重审、少年网购仿真枪案再审、河北高院判决陈春薷无罪后,我承办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又取得重大进展——陈良英前天已从看守所出来,重获自由。


出来就好,祝福陈良英一家!


这六起案件中,三起属于法律援助。


2015年3月底,我和助理肖哲(网名:假装大律师)介入此案,为陈良英辩护。肖哲以朋友身份担任辩护人,承担了辩护的主要工作,并初步展现出刑辩才能。5月底开庭,开庭后5个多月,终于重获自由。


救人不易,做过或了解刑辩的人都知道。除依法辩护外,几个月来,我还一直在推动沟通解决,经过我做工作,陈良英答应今后只依法申诉,在强大的政府面前认个错,同时一直恳求钟祥地方官员、法官检察官,放人一条生路。


但@钟祥法院 仍判其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尽管出来就好,缓刑对于普通刑事案件也相当不易,但我们认为陈良英不构成犯罪,上访是法定权利。


陈良英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希望我们继续为她提供法律援助,担任上诉阶段的辩护人,并说未来经济状况好了,再感谢我们。


我其实是有些犹豫的。一是人救出来了,我们的任务基本完成了。当下的司法体制,能够缓刑和取保,相当不易。二是上诉可能改变结果的概率不高,甚至很可能不开庭。三是找我的、急需帮助的冤案当事人太多,而我的精力有限。


但由于我们对本案及当事人投入了感情,法庭辩护时,想到陈良英一家的悲惨遭遇,我不禁落泪,而此案也是肖哲作为辩护人的第一起刑事案件。经考虑再三,我和肖哲决定好人做到底,继续为陈良英提供法律援助,并坚持无罪辩护。


作为接案的条件之一,也是我先前与法官、检察官、钟祥地方官员沟通时的承诺,我要求陈良英不再进京上访,通过现有的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后,我仍然愿意扮演一个协调者的角色,义务承担当地的“维稳”职能。这既能促使陈良英一家开始正常的生活,也有助于地方的安宁。


虽然不满意结果,但陈良英能重获自由,还是需要感谢刘安鸿法官、王开忠检察官、政法委罗书记、司法局黄局长等人。如果在辩护过程中有所得罪,也希望他们理解。


希望荆门和钟祥地方的政法官员看到我推动“案结事了”的真诚,在未来的案件解决时考虑依法作出无罪判决。有了我这样一位法援律师的劝导者,当地其实无须担心陈良英的反复。之所以几个月前同意取保,最近才办理,我想当地的担心是主要原因,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等六中全会开完再办理取保。


如果未来依法判决无罪,我愿意承诺协调,让陈良英不因此案要求国家赔偿和追责,也不因先前丈夫之死等原因进京上访。恳请有关部门有关领导考虑。


而我们的辩护,则是坚定的无罪辩护。上访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陈良英上访情有可原,上访过程中没有任何过激行为,没有强拿硬要,没有扰乱秩序,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陈良英无罪。希望荆门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让更多的人来旁听,以实现普法之功能。


徐昕

2016/11/13日草


希望不会又有何言语让人不快,尽管别人快与不快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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